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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关于开展经济管理学院2017-2018学年团员组织生活会及教育评议工作的通知

来源:经管  作者:经管     日期:2018/5/23 15:22:00   点击数:5809  


经济管理学院各团支部:



根据第二十二次团代会精神特别是王顺洪书记在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我院2018年团员组织生活会及教育评议的工作方案,具体通知如下:



一、教育评议目的:



团员教育评议制度是团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团员队伍思想建设、严格团的纪律、规范团员管理的重要措施。团员教育评议采用学习教育、自我总结和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团员的表现和作用发挥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并通过评优和处理等方式,达到激励团员、整顿队伍、纯洁组织的目的。



二、教育评议对象:



全体2014级、2015级、2016级、2017级在校大学生团员。



三、开展方式:



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应召开各班团支部组织生活会,到会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评议。



四、评议等级



团员评议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



优秀团员的主要条件为: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自觉遵守团章,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强烈的团员意识和荣誉感;学习成绩优秀,善于创新创造,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影响力。



合格团员的主要条件为: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能够执行团的决议,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较好的完成学业;热心帮助青年进步,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基本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在评议年度内受过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团内职务处分,但尚没有不合格团员的各种表现的。



不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理想信念动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团的组织意识淡漠,不能履行团员义务、不执行团的决议。



五、主要内容和流程:



1、主题教育:由分团委组织,以学习“第二十二次团代会精神特别是王顺洪书记在会上的讲话精神”为主题(见附件4),自行以班级或专业为单位,开展组织生活会进行集中的理论学习或实践教育活动。



2、个人总结:每名团员围绕自己在2017-2018学年的个人表现和发挥团员作用等情况填写“附件1:团员教育评议总结表(团员填写)”,并上交至各班团支书,由团支书进行整合汇总并上交至分团委邮箱(电子版)。



3、团支部进行民主评议:团支部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形式可自行选择(网上投票、现场投票均可)。



4、评议结果处理:团支部委员会汇总测评投票结果,结合团员日常表现,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级,填写“附件2:团员教育评议支部汇总表”(交电子版至分团委邮箱),报分团委批准。



5、组织生活会纪要:各团支部填写“附件3:组织生活会纪要”(交手写稿及电子版至分团委)并附上组织生活会相关照片(至少3,电子版)



附:分团委邮箱 swjtutuanjian@163.com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资料汇总截止时间2018630



经济管理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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