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材料学院关于招聘助理辅导员的通知
材料学院关于招聘助理辅导员的通知
一、招聘对象
材料学院全体在读本科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较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热心并喜爱学生事务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能主动服从学院要求开展工作。
3.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和通报批评。
4.按时修过了既定课程,无欠学分现象,不及格记录课程不多于1门。
5.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助理辅导员繁重的工作任务。
6.具备一定的工作技能,短期内通过学习或培训,可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能掌握开展工作的基本技能。
7.同等条件下,有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优先。
三、工作职责
1.协助辅导员处理各项学生日常工作。
2.协助辅导员了解和掌握年级同学生活、学习等情况,关注学生中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配合辅导员开展相关的教育引导工作。
3.协助辅导员化解矛盾冲突,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学院学生安全稳定。
4.每周至少保证累计2天时间,参加辅导员办公室工作或值班。
5.按要求保质保量做好学生工作组交办的各项事宜。
四、助理辅导员岗位优惠政策
1.助理辅导员拥有“学生干部”与“助管”双重身份,可享受学校勤工助学政策的最高待遇。
2.录用并考核合格者,在综合奖学金评定时素质绩点加分享受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同等待遇;
3.经考核合格,且工作满两学期者,学院将颁发正式聘书。
五、招聘程序
1.个人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 4月9日上午11:00。
(2)报名方式:在截止时间之前,将个人简历交至X2125宋老师或本年级辅导员处。
(3)报名时请附带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等待通知(最迟4月14日完成)。
(2)分阶段进行面试:
第一阶段,自我介绍(时间为3分钟);
第二阶段,评委提问(时间为8分钟)。
3.公示
经过简历投递及面试后,根据结果综合评定,选出助理辅导员1-4名,结果将进行一定范围内的公示。
4.录用
公示无异议后,选聘的助理辅导员由学院通知正式上岗,履行助理辅导员职责。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组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