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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勤工助学招聘通知

来源:团委   作者: 校团委青年发展办公室     日期:2017/04/13 00:00   点击数:  

一、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学生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道德品行良好、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生活简朴,无不良嗜好。

2.学习努力,上学期修读课程不及格课程门数不得多于3门。

3.熟练使用常见办公软件。

4. 除部分技术性岗位有特殊要求外,原则上应该是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

5. 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二、勤工助学选聘需求

勤工助学岗位

岗位特点

是否贫困生

需求/现有

选聘人数

辅导员助理

管理技术岗

两者皆可

13/6

7

新生班主任助理

管理技术岗

两者皆可

11/0

11

学生事务助理

非技术岗

贫困生优先

12/0

12

实验助勤岗

非技术岗

100%贫困生

4/0

4

教务办公室助勤岗

非技术岗

100%贫困生

3/0

3

三、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及相关规定

1.学院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分类及要求

(1)管理技术岗:要求申请学生较好掌握管理技能,承担相应岗位职责,能够协助相关教师较好完成相应工作的勤工助学岗位。根据学校规定,非贫困生同样可作为管理技术勤工助学岗的入选者;同等条件下,贫困生将优先考虑。

原则上,辅导员助理、新生班主任助理及学院规定的其它特殊岗位纳入管理技术岗。

(2)非技术岗:要求申请学生能够完成相关教师布置的勤工助学任务,不要求具备特定技能。非技术勤工助学岗,原则上只面向贫困生招聘;只有在贫困生招聘未能满足学院要求的招聘数量时,才可面向非贫困生招聘。

原则上,学生事务助理、实验助勤岗及学院规定的某些临时性岗位一律纳入非技术岗范畴。

(3)专业技术岗:要求申请学生较好掌握专项技能,承担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职责,能够较好完成学院布置任务的勤工助学岗位。专业技术岗,仅考虑具备特殊专业技能的学生,与是否贫困生无关。

注:所有勤工助学学生不论岗位均须承担办公室日常清洁、钥匙保管等基础运行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执行。

2.学院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聘用时间规定

(1)原则上,学院每学期招聘1次勤工助学岗位。

(2)勤工助学岗位聘用时长为一学期,具体时间为每学期第3周至下一学期第2周。

3.学院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酬金标准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学生[2011]2号)规定,勤工助学岗位酬金标准如下:

(1)校内勤工助学劳动报酬按小时、月、工作量三种方式计算。

(2)校内固定岗位按月计酬,临时岗位按小时、工作量计酬。按小时计酬的勤工助学岗位,根据考核结果按5~8元/小时计算酬金;

(3)按工作量计酬的勤工助学岗位,参照按小时计酬的标准可适当提高;

(4)按月计酬的勤工助学岗位,根据考核结果按工作量计算酬金。

(5)学生每月累计获得的勤工助学总酬金不高于260元。

(6)依据《西南交通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学生[2011]2号)第二十六规定,结合材料学院各勤工助学岗位工作性质以及工作量,制订材料学院各勤工助学岗位津贴发放指导标准为:辅导员助理,200-260元;新生班主任助理,120-180;学生事务助理,100-150;实验助勤岗,80-120;网页制作及新媒体技术岗,200-260。

注:初次进学生工作组只能成为学生工作组助勤岗。或者成为实验室助勤岗。

四、招聘程序

1.每学期招聘1次,受聘期限为1学期,到下一学期第二周周日自动解聘;

2.分管辅导员根据学校规定,发布当学期勤工助学申请的通知,公布勤工助学岗位,接收学生报名;

3.有意愿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学院勤工助学申请表》(附件1);

4.学院组织面试;

5.学院公布结果(与预设岗位数一致)。

五、录用原则

1.学院结合申请学生的平时生活的奢俭程度、以往已受资助情况和面试成绩,综合考虑进行筛选;

2.非技术性岗位一律录用贫困认定学生(贫困生数量未能满足学院勤工助学需求情况下除外),技术性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相对贫困的学生;

3.同等困难条件低年级学生优先,同等困难条件学业优秀者优先。

六、选聘安排

1、申请截止时间:3月10日。有意愿申请者请将申请表交至材料学院辅导员办公室X2125处。

2、面试:3月11日。

3、结果公布: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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