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与政法学院关于开展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公共管理与政法学院各团支部:
根据团中央关于《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落实校共青团《关于开展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树立全团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进团的基层薄弱状况得到基本扭转,使团的组织力得到明显提升,现将我院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团统一要求,坚持全面整理规范、抓强带弱治差、扩大有效覆盖、提升组织活力的原则,一个组织一个组织梳理、一个支部一个支部整治、一个阵地一个阵地巩固,使基层团组织在班子建设、团员管理、组织运行、作用发挥、机制保障、青年评价等方面明显改进,基层组织建设质量明显增强。通过整治软弱涣散组织、创新发展新型组织、示范表彰优秀组织,基本形成基层团组织规范运行的常态化机制,促进其切实发挥政治功能、体现政治价值,不断增强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二、整体方案
根据学院工作实际,2019年11月份至2019年底,按照整顿打基础、达标见成效、规范上台阶的要求,采取统一部署、梯次展开、压茬进行的方法,通过整理整顿,推进基层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促进团的组织建设成果转化为团的工作成果。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结合工作实际,在每个阶段安排具体工作进度。
三、相关工作要求
各团支部在2019年11月至12月期间,集中开展整理整顿工作,分两个环节进行,第一环节聚焦组织体系,第二环节聚焦团的支部。
(一)整理整顿组织体系。即日起至11月中旬,聚焦团支部的正常运行。
1.着力推动学院班团一体化建设。各团支部要及时自查总结本单位团支部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班团一体化建设重点项目,各团支部要开展专项整理整顿,推动团支部书记兼班长或班长兼团支部副书记,建立健全班团一体化有效运行机制,及时规范填写《团支部工作手册》。各团支部在11月15日前,完成本单位团的组织体系梳理整顿,推动团支部补齐短板弱项,为团支部整顿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2.规范团组织关系接转。根据《关于做好“学社衔接”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团支部要对所属团员进行逐一梳理,开展团员档案核查,摸清团员基本情况,建立信息台账,加强管理服务。11月15日前基本完成2019届新生团组织关系线上、线下转接,11月底前完成核查,确认团组织关系已从原有团组织转出,实现100%以上转接(线上、线下转出团员数占总毕业班团员数比)。同时规范团员发展的管理,每年新发展团员要有一本明白账,建立数据库和花名册,2017、2018、2019年新发展团员“智慧团建”系统录入率达到100%,各团支部填写《2017-2019年新入团员信息表》(附件二),并于11月15日前提交至院团委备案。
3.“智慧团建”系统应录尽录。各团支部要将有关组织信息及时录入“智慧团建”系统。11月15日前完善“智慧团建”系统中团员团干部信息,持续整理更新毕业生团支部和团员基本信息。目前,硕士研究生、本科新生团员、支部信息录入不完善问题较广泛,各团支部要引起重视,所属团员、团组织做到应录尽录。同时,要将团支部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开展过的“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主题宣传教育实践实践活动和“复兴交大,我的责任;复兴交大,我在行动”等主题活动上传到“智慧团建”团日活动模块中。
(二)整理整顿基层团支部。11月中旬至12月,普遍推动支部整顿提高,重点整顿软弱涣散团支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活起来。
1.对标自查。各支部对照《团支部整顿参考标准》(见附件三)逐项进行“体检”,采取团员提、支部查、上级点、互相评等方式,形成支部整顿提高任务清单,并对照任务清单抓整改、补短板。并于11月15日前于智慧团建系统中提交自检表(附件四)支院团委审核。
2.确定整顿对象。11 月底前,院团委将对照整理整顿标准完成对下级团支部自查结果的核查,并按不少于20%比例确定后进团支部,要求其进行整改。12月底前,要求重点整顿支部完成整改,并再次完成自检并提交上级团组织审核;未完成的,要列入第二年继续整顿对象。
3.整顿重点。院团委将依托“团支部整顿参考标准”,对团支部各项工作尤其是开展的主题活动进行检查。尚未开展过主题团日活动的支部,可以结合《开展“青年大学习”行动指导意见》,积极申报活动。
4.为不影响期末考试复习,请各团支部积极整改,争取尽早合格!
附件4:关于“智慧团建”系统上线团支部整理整顿功能及依托该功能开展组织整顿工作的通知.pdf
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与政法学院委员会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