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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能“文”善辩】记人文学院“捭阖杯”新生辩论赛决赛

来源:团委   作者: 校团委青年发展办公室     日期:2018/10/26 00:00   点击数:  

经过激烈的角逐过后,10月15日19时30分,人文学院“捭阖杯”新生辩论赛决赛于X4153隆重举行,马梦华作为主席主持了这场比赛。担任本次述票评委的是人文学院团委书记、西南交通大学辩论队指导老师刘爽老师,西南交通大学辩论队队长高雅、牛钰彤;担任本次比赛投票评委的是人文学院学生工作组副组长郭立昌老师,人文学院团委副书记、研究生辅导员王晓妍老师,15级辅导员卢琴老师,17级辅导员刘明月老师,18级辅导员刘晗悦老师以及部分学院辩论队队长。本次辩论赛论题为“中国大陆应不应该对性犯罪者实施化学去势”。正反双方分别持“应该”和“不应该”的观点展开激烈博弈。

简单的自我介绍过后,双方进入了一辩立论环节。首先,正方一辩赵文豪从“当前犯罪率居高不下,现有刑法不足以有效遏制性犯罪,化学去势作为现有刑法的补充能够有效降低犯罪率;实施化学去势是保障罪犯基本人权,让其能够再进入社会”等方面来说明应该对性犯罪者实施化学去势。与此相对,反方一辩林中渠则通过“对比过去中国大陆犯罪率呈下降趋势;化学去势的立法成本和用药成本过高;化学去势具有不可逆的副作用,不符合当前刑法越来越注重保护人权的立法趋势”等方面表明了不应该实施化学去势的坚定立场。

在攻辩和对辩环节,双方主要就“实施化学去势的标准、副作用和成本以及罪犯、受害者的人权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交锋,你来我往,毫不相让。随后的申论环节,双方对各自观点做了相应的补充和完善。

在自由辩论环节,反方就“性犯罪者犯罪的根本原因”询问正方,并不断深入提问,引出己方“部分性犯罪者实施犯罪是出于变态心理,化学去势并不能改变其心理,因化学去势而获得减刑的罪犯反而会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的观点。正方则认为化学去势只是辅助性手段,在实施过程中可以加以心理引导,以此改变犯罪心理。随后,正方通过介绍毒瘾者的戒毒程序来补充论证。对此,反方表示这种行为治标不治本,人们无法去除罪犯心中的恶念,只要他们仍心存恶念,就会危及社会稳定,因此实施化学去势存在不可控的风险。

在四辩结辩环节,双方重申各自观点。反方强调当前化学去势并没有一套完整的施行方案,引进化学去势简单粗暴、违背立法趋势;正方则引用一些已实行化学去势的国家的犯罪率和再犯率等数据论证化学去势是一种具有良好效果和兼顾人权的选择。

比赛结束后,先由述票评委做出选择,正反双方得分为1:2。刘爽老师肯定了双方表现,同时他也指出正方虽在比赛一开始就认可辩题是在法律框架下进行,却在自由辩环节把论点论据置于社会框架下,提出的辅助性论点没有成功。相较之下,反方在辩论过程中始终围绕法律、没有脱离原有框架,攻论环节比较有效。最终,经过投票评委的一致决定,反方以14:11的比分获得胜利,本场比赛的最佳辩手为正方一辩赵文豪。

在经过颁奖环节和合影环节之后,21时,人文学院“捭阖杯”辩论赛圆满结束。在本次辩论赛中,人文学院的新生们舌战群儒,表现出色,尽显人文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