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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揭榜挂帅”创新开展示范性主题团日活动的第一批结项和第二批揭榜的通知

2024/11/15 11:51:09 983次浏览

各二级团组织、活动负责人:

根据《关于“揭榜挂帅”创新开展西南交通大学2024年示范性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工作通知,现将“揭榜挂帅”创新开展示范性主题团日活动的第一批结项、第二批揭榜和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一批结项工作

(一)结项要求

团日活动结项采用材料评选的方式进行。请活动负责人对照团中央《2024年基层团组织主题团日活动指引》和《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青春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团员主题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全面总结团日活动成果,办理结项事宜。

(二)材料报送

请各活动负责人认真总结填报《西南交通大学2024年示范性主题团日活动案例》(见附件),并于2024年11月22日(星期五)12:00前,线上线下提交结项材料:

1.电子版材料报送至邮箱swjtutuanweizzb@163.com,提交以下材料:

(1)活动案例(无需签字盖章的word版)

(2)其他活动宣传素材(新闻链接、活动视频等)

2.活动案例(需签字盖章)纸质版报送至犀浦校区综合楼253办公室(团委组织工作办公室)

二、第二批揭榜工作

(一)项目主题

1.学习习近平同志《论教育》

2.学习《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

(二)项目要求

做好习近平同志《论教育》和《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学习宣传工作,将原文原著作为重要学习材料,扎实开展团日活动,通过团支部讨论、座谈交流等形式,带领干部师生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知原义,形成体系式深入学习的浓郁氛围,更加坚定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三)揭榜条件

项目揭榜主体为二级团组织,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团组织团干部。各单位可揭榜不超过2个项目,各项目由二级团组织选取单个基层团支部或联合团支部,指导其开展面向全校的示范性团日活动,提供可参考可借鉴的工作案例。

(四)项目揭榜

有意向申报单位填写《西南交通大学2024年示范性主题团日活动案例》,并于2024年11月22日(星期五)12:00前报送并参与评优。

三、2024年校级示范主题团日活动评选

(一)总结评选

活动负责人需在提交材料的基础上参加优秀创建单位验收评审。校团委将于11月底前组织开展总结评选。

(二)评优安排

总结评选为“合格”和“优秀”的示范性主题团日活动可领取证书;总结评选为“不合格”的示范性主题团日活动不予报销相关经费,不予发放证书。其中,总结评选为“优秀”则为“校级示范主题团日活动”,在基础建设经费1000元上将给予500-1000元的项目发展经费。


联系人:张敬文 周朝梦

联系电话:028-66366098


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2024年示范性主题团日活动案例.docx

          2.案例参考.docx

校团委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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