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
2014年11月、12月批次周末社会实践自开通申报以来,共收到各学院项目110余份,经校团委审核,现有如下66支项目通过审批。周末社会实践审批原则如下:1、鼓励3-8人组成实践分队,开展与专业相关的社会实践;2、传统类型的社会实践(如去敬老院、福利院等)同一学院选最优项审批通过;3、班会、班级出游、参观风景名胜不在审批之列;4、活动无项目说明,仅提交表格过于简单的申请不在审批之列。请同学们周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 请于2014年11月25日-10月27日向校团委601办公室郑源(电话66367148)反映,公示期间不接受匿名反映。
温馨提示:
1、在校外开展社会实践的团队,请项目负责人务必为团队成员购买保险,通过电话或网络均可购买,每天每人约5元,在提交总结材料时,如无保险资料,项目审核以不通过处理,项目经费将收回;
2、活动经费待活动结束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销,报销截止时间12月15日。(计财处12月下旬扎帐,请务必及时报销。报销票据要求以计划财务处要求为准,学院可打包交通公益.志愿服务活动和11月、12月周末社会实践活动经费一并报销,报销方式为:学院负责老师贴票在无等候报账系统申请报账单,签经手人,郑源签验收,领导签字盖章后交计财处报销,申请经费卡同三下乡、二课堂,无需重复授权。)
3、社会实践结束后,请按期提交总结资料,如不按时提交资料,项目将按照审核不通过处理,并将影响自己学院下一批次项目审批。
校团委
2014年11月24日
附件:审批公示名单/uploadFiles/201411/24/_B_20141124141547359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