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分团委: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团中央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好实践育人的优势,形成常态化实践机制,鼓励广大学生走出校门,在社会实践中深入学习,校团委决定面向全校全面开展周末社会实践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践主题
以“青春激扬实践伟大中国梦,勇担责任铸就不朽交大魂”实践为主题,以参与式观察和服务式体验为主要内容,号召大学生利用周末走出校门,以短期接力等形式,“就地、就近、就便”常态化地开展社会实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弘扬“竢实扬华、自强不息”的交大精神,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融入实践中,不断自我教育和完善,成为具有“五维度”的交大人。
二、实践时间
2015年3月—6月
三、实践专题
(一)“我的中国梦”专题实践活动
引导广大团员青年自觉树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的远大理想。进一步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开展课外中华民族历史和文化常识教育,增强团员青年对中华文化的自信和认同。鼓励和引导组建国学类学生社团,开展优秀传统文化研讨和展示活动。
(二)“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专题实践活动
利用各种活动和媒介,学习和传播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开展中华民族礼仪学习、传统习俗和经典故事的传承相关活动。
(三)“清朗网络·青年力量”专题实践活动
积极响应共青团中央号召,构建清朗网络空间,让互联网成为真实便捷的知识库、温暖可靠的朋友圈、文明理性的舆论场,鼓励交大学子在互联网时代勇担青春责任,通过网络文明知识学习、宣讲、倡议等多种形式号召广大学子文明上网,传播美好,弘扬新风尚;理性上网,明辨是非,释放正能量。不让网络成为消减国家发展信心、消解民族凝聚力、妨碍社会平安稳定、影响青年健康成长的负面舆论场。
(四)“法律宣传”“贯彻两会精神”专题实践活动
提高法律素养要重视法律文明建设,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注意借鉴世界先进的法治文明成果和优良的法的传统,努力营造有益的法治文明氛围,促进法律知识与法治文明的相互渗透与融合,让我们当代大学生养成包含法律素养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
号召广大同学以刚刚结束的两会为主题,通过宣传依法治国的理念、普及法律在生活中的应用、参观相关博物馆、参与地方法制建设等活动,明确当代大学生的责任使命,增强同学们的忧患意识,锻炼同学们敢于担当,毫不懈怠的精神。
(五)120周年校庆献礼专题实践活动
2016年,我校将迎来120周年校庆,鼓励交大学子结合校庆主题开展校史、校情学习实践活动,增强爱校、荣校意识。鼓励为校庆设计原创作品如:邮票、纪念品、涂鸦t恤等富有学生特色的创新产品。鼓励开展校庆相关剧本、诗歌、小说等文艺作品的创作。
(六)“节能环保”专题实践活动
建设节约型校园,促使广大学生树立勤俭节约意识,养成勤俭节约习惯,开展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师生员工牢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自觉做到艰苦朴素、勤俭节约,自觉抵制奢侈浪费行为,努力形成“崇尚节约、摒弃浪费”的校园文化风尚。积极举办节约能源、循环利用、环境保护等科普讲座,普及节约知识。组织开展“节水节电周”、“节粮周”、“节约校园倡议书”等主题活动,充分运用校园网络阵地,多形式、多途径宣传节约文明。
(七) “走访老校友、感恩母校行”专题实践活动
鼓励大学生以个人或小团队的形式,联系和走访老校友,通过为老校友展示交大发展的成果和问题,视频记录老校友口述校史等方式,争取校友对学校的关注和支持。赴学校周边中小学或者赴与学校距离较近的学生的家乡的中小学,宣传交大历史文化精神,介绍交大学科专业特色,为中小学生们传授学习技巧,介绍积极健康的大学生活。
表1 周末社会实践活动流程
时间安排批次 |
第一批(4月) |
第二批(5月) |
活动申请截止 |
4月3日 |
5月5日 |
活动批复 |
4月8日 |
5月10日 |
成果提交 |
4月31日 |
6月5日 |
经费发放(100%) 活动成果审核合格后由学院老师统一报销后发放给项目学生负责人 |
5月20日 |
6月20日 |
四、工作要求:
(一)指导老师
各学院团委须选派一名团委老师作为周末社会实践指导老师,负责本学院大学生周末社会实践工作。
(二)项目申请
1、申请材料:下载并填写《大学生周末社会实践项目基金申请表》(详见附件1,请在通知附件处下载);
2、活动批次:校团委受理项目申请时间:4、5月各一批。本学期完成时间不得超过2015年6月5日;
3、申请时间:各实践队向学院分团委提交《大学生周末社会实践项目基金申请表》(附件1,纸质稿,一式一份,需要详细填写活动名称、活动内容和经费预算)。各学院分团委审批后,请于指定时间(详见表1)统一提交本学院申请表至校团委郑源老师处(电话:66367148,地点:一食堂6楼601校团委办公室);
3、申报经费:一般项目经费不超过500元,重点项目不超过1000元。
4、立项登记:通过审批的实践队所有成员签订《西南交通大学周末社会实践安全承诺书》(附件2);并为所有校外实践队成员购置保险(请自行购买短期意外保险,实践期间有效,严禁无保险开展校外活动,购买保险可通过保险公司官方电话和网络购买,人均5元/天)。活动成果提交时,须一并上交这两份材料至校团委郑源老师处(电话:66367148,地点:一食堂6楼601校团委办公室),缺少以上材料的项目将不予报销经费。
(三)项目审批及经费申报:
1、审批原则:校团委根据本学期工作重点,按照统筹兼顾、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各具特色、厉行节约的原则对活动进行审批;
2、批复结果:校团委将在表一每月规定时间完成对提交的项目申请进行批复,并于校团委网上公布审批结果;
3、经费发放及报销:全额活动经费将于实践成果提交审核通过后,分别于5月10日——20日,6月10日——20日分两批报销,经费实行凭票报销制,请学生负责人于实践结束后及时提交发票至学院负责老师处,发票报销范围:打印复印、购买办公用品、文化用品、实践地往返交通票、与交通票时间地点吻合的住宿票、购书、场地租赁,如在有机打发票的商场和单位购买物品须附机打发票明细,提交票据时须同时提供刷卡消费POS单和发票。若发票内容为礼品、食品、饮料、餐费、奖金等一律不予报销。
五、成果提交
实践活动结束后,各团队需将实践成果提交至校团委:
1、电子材料:1000字以上总结,调研类型提交调研报告,4张以上活动照片(像素清晰),以学院和项目名命名文件夹,发至团委邮箱tuanwei@swjtu.cn;
2、纸质材料:1000字以上总结,调研类型提交调研报告,4张以上活动照片(照片插入总结WORD文档,黑白打印即可)。提交至学院负责老师处;
3、学院负责老师按照本院审批经费总额,在上文规定时间内与郑源老师沟通确认后,在计财处无等候后台授权做账,提交报销单至校团委郑源老师处,由领导审批,签字报销;
4、如不按期提交活动成果将视为项目取消,不予报销经费,并影响所在集体和个人评奖评优。
5、表彰总结: 6月中旬校团委将组建周末社会实践活动评审小组,各学院可推荐优秀周末社会实践团队参加答辩,将评选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颁发校级活动证书和奖金,对于组织周末社会实践工作成效显著的学院将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和奖金。
六、安全保障
1、每位同学自愿报名参加周末社会实践,安全保障相关事宜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周末社会实践安全承诺书》执行;
2、若活动地点在校外,实践期间,必须为实践队所有成员购买保险;
3、实践队员必须是无特异体质、无特殊疾病、身心健康、自愿参加的我校全日制18周岁及以上在校学生;出行前要充分调研活动地点的自然条件、社会状况是否可以保障活动安全顺利的完成,并做好充分准备。
4、周末社会实践队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加强对队员的安全教育宣传,负责其在社会实践期间的安全。团队要与校团委保持联系,发生意外事件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5、参加周末社会实践的学生要尤其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按照统一的安排开展活动,不得单独行动;严禁游泳,不得到水库等险要地带游玩;严禁在小煤矿(窑)及其它危险场所从事周末社会实践服务活动;
6、周末社会实践队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地方法规、校纪校规、民俗民风,交通规则,注意言行举止文明,体现交大学子良好风貌;
7、周末社会实践服务要乘坐学校派出的车辆或正规的客运单位车辆,使用由专门线路驾驶员驾驶的专用车辆;
8、周末社会实践队员重视对疾病的预防工作,有异常情况及时就医。
附件 :
1、《西南交通大学大学生周末社会实践项目基金申请表》
2、《西南交通大学周末社会实践安全承诺书》
3、《西南交通大学周末社会实践报告写作格式细则》
注:3个附件在一个WORD里,请点击下载。
校团委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