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实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有关政策的意见》(中青联发〔1998〕28号)和《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2016-2017年度(第18届)研究生支教团及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15﹞11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从201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8名优秀青年志愿者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每年在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中公开招募一定数量具备本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有奉献精神、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支教扶贫工作的青年志愿者,到固定贫困县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年的支教工作(2016年8月至2017年7月),同时开展力所能及的其他志愿服务。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招募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监察处、研究生院、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校团委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校团委负责具体招募组织工作。
三、招募指标和条件
(一)招募指标
8名研究生支教团推免指标由教育部专项下拨,不占用学校下达给各学院的研究生免试推荐名额。
(二)招募条件
1、符合教育部有关推免工作政策文件规定,具备推荐本校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在校期间曾担任过学校、学院、班级和社团的主要学生干部,工作成绩突出。
3、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较强专业能力、奉献精神和志愿服务经历的。
4、身心健康,能胜任扶贫支教工作。
5、父母知情并同意学生参加支教工作。
四、招募选拨流程
1、申请。凡符合条件的学生,本着自愿原则,于9月15日下班前向学院提出申请。申报材料包括:
(1)《第十八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登记表》(附件1,在团委网站主页下载填写);
(2)学习成绩单原件;
(3)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推荐。学院团委审查后,于9月16日17:00前将符合条件学生的相关推荐材料递交校团委,相关材料须经学院分管副书记和副院长签字。
3、初审。校团委负责组织对报名人选进行初审,确定面试名单,必要时可组织笔试。
4、面试。招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前8名确定为支教团候选人,第9、10名确定为支教团候选人后备人选(在支教团候选人因公示或体检不合格情况下依次替补)。
5、公示。对确定的支教团候选人及后备人选在全校进行7天公示。
6、聘任。公示无异议,经体检合格后报团中央,一经上报批准确认,支教团学生与团中央和学校签订有关协议(详见附件2),支教服务一年。
四、政策保障
1、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支教服务期间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一年,服务期间,户档留校,党团组织关系临时转到志愿服务所在地的党团组织(由队长统一保管转递)。
2、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受服务期为一年的有关鼓励政策。志愿服务期满,统一填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鉴定表》,由服务县项目办会同服务单位进行考核并盖章,由高校项目办负责协调记入学生档案。全国项目办印发志愿服务证书,作为志愿者享受相关政策的依据。
3、志愿服务期间,生活补贴、交通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综合保障险等,执行西部计划志愿者有关规定。体检费用由高校项目办预支,在2016年8月研支团成员到岗后由全国项目办按照各校实际到岗人数拨付。
4、为了规范招募单位和志愿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团中央与学校将和支教志愿者签订《招募协议》。
5、支教同学在支教一年期满后,按协议要求应回学校读研,学校减免研究生学习阶段学费,因个人原因无法回校读研的由本人负责,因特殊情况所致不能按时返校读研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娜
联系电话:66367148
地点:犀浦校区团委办公室(综合楼250办公室)
附件:
1.《中国青年志愿者2016-2017年度(第18届)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登记表》/uploadFiles/201509/11/_B_201509111110126036.doc
2.《招募协议书》/uploadFiles/201509/11/_B_201509111110520489.doc
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