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级学生组织:
根据学生工作处《关于开展2016年唐立新奖学类奖学金评选的通知》的具体要求,经校团委书记办公会议研究,现将唐立新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校级学生组织)推荐人选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推荐名额分配
1、在校团委注册的校级学生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校机关各部处指导的学生组织纳入社团联合会推荐),产生12名推荐人选参加学生处组织的唐立新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答辩,答辩(含校团委推荐人选、院系推荐人选)共产生10名获奖者。
2、评选条件参照《西南交通大学唐立新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实施细则》(见附件1)。
3、各校级学生组织推荐参加校团委答辩名额分配如下,校团委答辩产生12名推荐人选参加参加学校评审(含校团委推荐人选、院系推荐人选)。
序号 |
校级学生组织 |
推荐名额 (人) |
1 |
校学生会 |
3 |
2 |
校研究生会 |
2 |
3 |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 |
2 |
4 |
青年传媒 |
2 |
5 |
礼仪队 |
2 |
6 |
大使团 |
2 |
7 |
国旗班 |
2 |
8 |
社团联合会 |
10 |
|
合计 |
25 |
二、评选进度和要求
(一)学生申请阶段(9月21日-26日)
学生下载《西南交通大学唐立新奖学类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附相关材料,并确保纸质档和电子档都附有照片),认真填写相关信息,A4纸打印,一式两份,将纸质档和电子档材料提交至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校级学生组织指导老师处。
(二)校级学生组织推荐阶段(9月27日—9月30日)
校级学生组织指导老师审核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开展推选工作,按照推荐名额向校团委报送候选人材料。
(三)校团委组织答辩推荐阶段(10月8日综合楼258会议室(暂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校团委组织相关老师进行评审,确定唐立新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校级学生组织)的推荐学生12人,最终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参加校级评审。
三、注意事项及要求
1.本次评选采用线下评选(报送纸质材料),不在扬华素质网网络平台进行;
2.被推荐的候选人材料务必真实可靠;
3.本次评选时间紧、任务重,请各校级学生组织合理安排时间,务必按照学校通知规定时间完成,以免影响全校进度;
4.学生打印各奖项申请表格时务必按照要求进行,不要改变表格样式。
附件:唐立新奖学金申请表/uploadFiles/201609/21/_B_201609211407569891.doc
唐立新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实施细则 /uploadFiles/201609/21/_B_201609211408200814.doc
校团委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