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五届“扬华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暨
第十五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选拔赛的通知
校内各学院:
为迎接第十五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引导和激励我校大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学校将组织开展第十五届“扬华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暨第十五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选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背景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挑战杯”)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省级人民政府主办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全国竞赛活动,被誉为中国大学生学术科技的“奥林匹克”,每两年举办一届。
自1989年第一届“挑战杯”举办以来,“挑战杯”竞赛规模发展到包括港、澳、台地区在内的全国1000多所高校,高校参与面达70%以上,已成为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领域中层次最高、规模最大、参赛范围最广的群众性赛事,是当代大学生展现课外学术科技成果和综合素质的重要舞台,是国内各个大学展示教学科研能力和综合实力的重要窗口。
为迎接全国“挑战杯”竞赛活动,我校“扬华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扬华杯”)已经连续举办了十四届,我校“扬华杯”同时也是全国“挑战杯”的校级选拔赛。
二、参赛对象
凡2017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在校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普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申报作品参赛。
三、比赛进程
分为参赛报名、提交作品、预审、终审四个阶段。
四、竞赛日程
l、宣传动员。2016年12月,各学院团委、各级团组织以多种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使我校师生了解竞赛内容及总体安排。
2、参赛报名。2016年12月,参赛学生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递交至学院,在申报者所属学院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0日(星期五)。
请各学院分团委于截止日期前将《报名表》和《汇总表》纸质版统一交至综合楼25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yanghuabei2016@163.com;联系人:李向蔚;联系电话:66367089。
3、作品制作。2017年1月-2017年3月中旬,各参赛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申报作品(鼓励各参赛队自己联系指导教师)。
4、提交作品。2017年3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参赛队提交作品,作品提交要求:社会调查报告(字数不超过15000字)和学术论文类(字数不超过8000字)须提交论文终稿,发明制作类须进行实物演示。所附材料必须是中文(若是外文,请附中文本),并以4号宋体A4纸打印。
5、作品终审。2017年4月中旬,组织进行“扬华杯”参赛作品终审。
6、省赛选拔。2017年5月,推荐“扬华杯”优秀获奖作品参加“挑战杯”四川省赛。
7、参加全国第十五届“挑战杯”。2017年下半年,将举行第十五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终审、展览、总结、表彰,我校参加终审参展作品的作者(按照全国竞赛组委会要求,每件作品限参赛作者1名参加终审展示)由学校组织前往承办学校。
8、总结和表彰。2017年12月,表彰在“挑战杯”系列赛事(校“扬华杯”、四川省赛、全国“挑战杯”)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团队和组织工作优秀的学院。
五、作品类别
申报参赛的作品须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申报类别分为以下三类: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参赛对象限本科生、专科生,作品分类如下:
A.机械与控制(包括机械、仪器仪表、自动化控制、工程、交通、建筑等);
B.信息技术(包括计算机、电信、通讯、电子等);
C.数理(包括数学、物理、地球与空间科学等);
D.生命科学(包括生物、农学、药学、医学、健康、卫生、食品等);
E.能源化工(包括能源、材料、石油、化学、化工、生态、环保等)。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作品所属领域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
3、科技发明制作。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作品分类同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A—E类。
六、报名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是距2017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2、参赛作品须经本人或集体报名,须由1-2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老师(或教研组)推荐。
3、凡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
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且不超过5人。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为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4、每位报名者报名参赛的作品不得超过3件,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
5、本校硕博连读生(直博生)若在2017年7月1日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按硕士生学历申报作品,若通过,则按博士生学历申报作品。
七、评审原则
1、参赛作品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共3类进行评审。
2、评审过程中以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和实用价值为基本评判标准。
3、评审中综合考虑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学识水平和科研能力上的差异。
4、评审分为预审和终审。由校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1)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2)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3)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4)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5)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八、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1、“扬华杯”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学校将推荐“扬华杯”优秀获奖作品参加“挑战杯”四川省赛;省赛优秀获奖作品将推荐参加第十五届“挑战杯”竞赛。
2、在“挑战杯”系列赛事(校“扬华杯”、四川省赛、全国“挑战杯”)中,获得团体总分第一的学院授予最高荣誉奖杯“扬华杯”。得分情况作为校团委考核学院分团委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团体计分办法如下:(同一作品在不同级别竞赛中获奖,按最高级别奖励分值计算)
奖项等级 |
获奖作品分值计算(单位:分/件) |
|||||||
校赛 |
一等奖 |
30 |
二等奖 |
20 |
三等奖 |
10 |
申报1项作品 |
2 |
省赛 |
一等奖 |
50 |
二等奖 |
40 |
三等奖 |
30 |
|
|
国赛 |
特等奖 |
150 |
一等奖 |
100 |
二等奖 |
70 |
三等奖 |
50 |
学院的申报作品分上限不超过20分。依据学院总积分排名,奖励前四名的学院:
奖金额度(人民币、元) |
||
排名 |
奖项 |
奖励金额 |
第一名 |
“扬华杯” |
5000 |
第二名至第四名 |
“优胜杯” |
2000 |
3、在“扬华杯”举办期间,设优秀组织奖6名,用以表彰积极宣传、动员学生申报作品的学院。依据报名学生人数占学院学生总人数的比例排名,选取组织工作表现优秀的6个学院,每个学院奖励1000元,并授予学院“扬华杯”优秀组织奖称号。
4、在“挑战杯”系列赛事中,为获奖学生作者和指导老师颁发相应证书和奖金,奖励金额如下:(同一作品在不同级别竞赛中获奖,按最高级别奖励计算)
奖项等级 |
作品获奖类别及奖金额度(人民币、元/作品) |
|||||||
校赛 |
一等奖 |
1000 |
二等奖 |
600 |
三等奖 |
300 |
|
|
省赛 |
一等奖 |
2000 |
二等奖 |
1000 |
三等奖 |
500 |
|
|
国赛 |
特等奖 |
20000 |
一等奖 |
10000 |
二等奖 |
5000 |
三等奖 |
2000 |
5、“挑战杯”国赛、省赛的获奖者按照学校规定在推荐本科生为免试研究生工作中将获得相应学科竞赛奖励加分,同时将获得第二、三课堂相应奖励学时。
附件:
1、第十五届“扬华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报名表
/uploadFiles/201612/09/_B_201612091817336835.doc
2、第十五届“扬华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报名信息汇总表
/uploadFiles/201612/09/_B_201612091817434781.doc
3、“挑战杯”竞赛章程
/uploadFiles/201612/09/_B_201612091817545647.doc
教务处
研究生院
校团委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