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高校共青团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落实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的任务要求,进一步强化第二、三课堂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协同推进五课堂互融、互动、互补、互促,构建“价值塑造、人格养成、能力培养、知识探究”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围绕“五有”交大人培养,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根据《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中青联发[2016]18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共青团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2017]10号)和《高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第二、三课堂建设围绕学校育人中心任务,在引导青年学生坚持学业为主的同时,针对学习就业创业、创新创造实践、身体心理情感、志愿公益和社会参与等普遍需求,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网络平台为支撑、以项目库建设为核心、以指导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以规范管理为保障,借鉴第一课堂做法,通过对工作内容、项目供给、评价机制等进行整体设计,探索规范化、课程化、制度化的工作模式,形成富有共青团特色、全方位培养大学生综合能力素质的制度机制,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
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第二课堂指校内课外的文化、科技、艺术、体育等各类活动,第三课堂指国内校外的各类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课外实习实训等活动。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2017级及以后所有本科生,按要求完成第二、三课堂学时规定者,才能予以毕业。研究生参与第二、三课堂活动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能
第五条 学校成立第二、三课堂建设领导小组,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教务处负责人、校团委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教师工作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统筹开展学校第二、三课堂建设。
第六条 第二、三课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具体负责第二、三课堂信息管理、项目管理、学生管理以及成绩单管理等工作。学生第二、三课堂总学时认定工作由各学院团委统筹负责,具体审定学生第二、三课堂学时的完成情况,计入成绩档案。
第七条 第二、三课堂项目的建设、督导以及质量评估等工作,纳入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和教学质量保障工作委员会统一管理。
第三章 信息管理
第八条 第二、三课堂实行信息化管理,通过第二、三课堂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第二、三课堂项目在线发布、学生在线选择、评价在线反馈、学时在线记录等功能,系统将自动记录学生基本信息、参与第二、三课堂信息、成绩信息等,逐步形成学生成长数据池,最终为学生毕业时形成一张“第二成绩单”,实现学生第二、三课堂培养的科学化管理、规范化实施、全员化参与和全程化跟踪。
第九条 在项目开展前1个月,校内各机关部处、各学院和各级团学组织等项目组织方通过预先设定账号登录第二、三课堂信息管理系统提交项目开设申请,经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视为开设成功,同时在系统中予以发布,在项目实施完成后按要求给予学生成绩。
第十条 学生通过教务系统账号登录第二、三课堂信息管理系统,查看项目信息,根据个人成长发展需求和兴趣爱好自主选择参加项目,同时在按要求完成项目后,对项目进行评价反馈。
第四章 项目管理
第十一条 第二、三课堂项目按照形式分为讲座、活动和竞赛。围绕“五有”交大人培养,按照类别设置七大模块,包括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类、艺术体验与审美修养类、文化沟通与交往能力类、心理素质与身体素质类、社会工作与领导能力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类。
1、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项目:开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思想道德建设等内容的项目,主要记载大学生参加党校、团校培训和思想引领、价值塑造类活动等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2、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类项目:开设提升专业学术能力、创新精神和批判思维、加强科学研究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等内容的项目,主要记载大学生参加学术、科技竞赛和创新创业类活动等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3、艺术体验与审美修养类项目:开设加强通识教育、艺术素养教育和精品文学鉴赏等内容的项目,主要记载大学生参与文学艺术和人文情怀类活动等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4、文化沟通与交往能力类项目:开设培养语言表达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跨文化交流、提升全球视野等内容的项目,主要记载大学生参与团队训练、演讲辩论和跨文化交流活动等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5、心理素质与身体素质类项目:开设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情感情绪管理和身体素质训练、塑造健全人格等内容的项目,主要记载大学生参与心理、情感、体育类活动等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6、社会工作与领导能力类项目:开设各级各类骨干培训、自我管理与提升教育和领导力培养、提升职业操守和专业才能等内容的项目,主要记载大学生在校内各级党组织、团组织和学生组织的工作任职履历、在校外的社会工作履历和各级各类大学生骨干培训等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7、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类项目:开设提升大学生实践能力、社会担当和感恩奉献意识培养等内容的项目,主要记载大学生参与“三下乡”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课外的实习实训类活动等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前6类为第二课堂项目,第7类为第三课堂项目。
第十二条 第二、三课堂项目按照主体设置三个层级,包括校级项目、院级项目和一般项目。校级项目主要面向全校大学生开设,重在提升学生基本综合素质;院级项目主要面向本院学生,结合学院专业特点开展特色活动,重在提升学生专业实践能力;一般项目主要面向少数群体学生开设,重在提升团支部活力,体现学生组织特色。
第十三条 第二、三课堂项目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各具特色、学生喜欢”原则建设重点项目“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以项目质量评价为依据对项目进行定期淘汰遴选。入库项目由项目组织方自主申报并提交项目建设方案,经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入选项目库。入库项目应按照项目建设方案组织实施。
第五章 学生管理
第十四条 第二课堂必修环节为48个学时,第三课堂必修环节为16个学时,原则上每1个小时计一个学时。其中,第二课堂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心理素质与身体素质类项目至少各完成8个学时,第三课堂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类项目至少完成16个学时,其余模块项目至少完成2个学时。实施学时预警,引导学生合理参加第二、三课堂项目,确保顺利达到毕业条件。
第十五条 学生根据项目开设要求,在系统中当次项目开放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报名,视为选课成功,按要求完成项目参与和项目评价者可获得相应学时,中途退出或未完成上述环节者,不能获得学时。具体项目学时认定由项目组织方在项目实施完成后确认。
第六章 成绩单管理
第十六条 在学生毕业时,第二、三课堂信息管理系统将生成经学校认证的“西南交通大学学生第二成绩单”,作为学生在大学期间综合素质成长情况证明,与教务第一成绩单共同记录学生大学阶段成长经历。
第十七条 “西南交通大学学生第二成绩单”以学生需求为中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强调科学性、客观性、价值性,作为学校人才培养评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社会单位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校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