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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智慧团建”系统录入情况自查的通知

2019/2/27 16:53:00 15137次浏览

各二级团组织:

根据团省委关于开展“智慧团建”系统录入情况自查的通知要求,“2018年‘智慧团建’系统的团员录入数应和2017年团统数据保持基本一致。”经查,我校2018年智慧团建系统录入数与2017年上报的团统数存在一定差距。目前,校团委已整理出各学院学生总人数、智慧团建录入人数、交纳团费人数等相关数据,请各二级团组织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再次核查“智慧团建”系统录入情况,存在人数差额的,请详细说明差额原因,形成书面报告并由团委书记签字确认后,于3月7日前提交至校团委组织部(综合楼252办公室)。

按照上级团组织工作要求,“智慧团建”须确保“应录尽录”,如后期暴露出“该录未录”的情况,将会追责处理。请各二级团组织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注:28周岁以下的党员保留团籍,需要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保留团籍的党员已交纳党费,可以不交纳团费。


附件:“智慧团建”系统相关数据对比情况统计表


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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