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组织、全校团支部:
根据团中央关于《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校团委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开展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通知》(详情见新青年素质网)。近期,团省委发布了《关于“智慧团建”系统上线团支部整理整顿功能及依托该功能开展组织整顿工作的通知》。
现就该工作做如下补充通知:
一、 “智慧团建”系统应录尽录
组织各团支部认真学习“智慧团建”系统团支部整理整顿功能,注重在“智慧团建”系统中的各项信息录入情况; 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开展的上级评估等工作,要注重实际整改工作情况,确保线上,线下工作一致性和可印证。
二、利用“智慧团建”系统做好支部自检工作
各二级团组织对9月及以后新建团支部,特别是新生团支部,重点推动其理清组织隶属关系、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基础信息、规范基础团务等各项工作,原则上不确定为后进团支部;
对9月前已有团支部要严肃整理整顿要求,对标要求逐个逐开展整理整顿工作要注重把握时间节点,11月中旬前,各团支部要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完成自检并及时提交直属上级团组织审核。
各二级团组织对照整理整顿标准完成对下级团支部自查结果的核查,参照之前已备案《重点整顿团组织信息台账》,确定为后进团支部(原则上比列不少于支部数量20%),并要求其进行整改。12月底前,要求重点整顿支部完成整改,并再次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完成自检并提交上级团组织审核。
三、强化督导核查检验整理整顿。
各团支部,特别是被确定为重点整顿对象的团支部的整理整顿工作开展情况,要在“智慧团建”系统中的“团内会议和“团课”中录入工作开展信息。各二级团组织要对所属支部整顿任务进行全面检查、考核、验收。
相关操作流程可见《关于“智慧团建”系统上线团支部整理整顿功能及依托该功能开展组织整顿工作的通知》(附件)。
附件1:《关于“智慧团建”系统上线团支部整理整顿功能及依托该功能开展组织整顿工作的通知》
关于“智慧团建”系统上线团支部整理整顿功能及依托该功能开展组织整顿工作的通知(正式文件)(最终定稿)(1)(1).pdf
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