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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23届“四川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的通知

2020/3/11 15:14:20 7161次浏览

各二级团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新青年、新形象、新作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落实《关于开展疫情防控一线青年突击队员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精神,激励全省广大团员青年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为推进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再立新功,团省委、省青联决定开展第23届“四川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工作,选树一批四川新青年典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一)个  人

1. 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80年5月1日至2006年4月30日出生),户籍在四川或在四川工作生活的青年。

2.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 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对青年提出的“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突出爱岗敬业、创新创业、勤学上进、扶贫助困、崇德守信等青年典型,特别是为国家和四川赢得重大荣誉以及为防控疫情,在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物流配送、运行保障、科研攻关、秩序维护、项目施工等领域做出重大贡献的青年突击队员、青年志愿者等典型。

(二)集  体

1. 成员以35周岁及以下的在四川工作或生活的青年为主体,占总人数比例不低于60%。

2. 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 在本次疫情防控中,做出重大贡献的青年突击队;或在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全省重点建设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在推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中作出特殊贡献,在突发事件或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具有示范效应的青年集体。

二、工作流程

(一)校内推荐(3月15日前)

各二级团组织依据评选条件,酝酿人选、审核把关,指导候选个人、候选集体按照要求报送相关资料。每个二级团组织最多推荐1名候选人,1个候选集体。校团委依据推报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初评和推荐工作,择优向团省委推荐候选个人1名,候选集体1个。

(二)省级评审(3月下旬至4月中旬)

团省委、省青联对推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大众评审初评和专家终审,评选出最终获奖个人和集体。

(三)表彰及宣传(4月下旬至5月)

对拟表彰对象在媒体公示后,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宣传,并组织获奖人员参与四川新青年事迹分享活动。

四、申报方式

候选个人、候选集体须如实填写《第23届“四川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或《第23届“四川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并依照《第23届“四川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材料列表》、《第23届“四川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材料列表》将全部申报材料按序号打包压缩,并以“学院-姓名(集体名)-联系方式”命名,于2020年3月15日前报送至电子邮箱20204132@qq.com。

联 系 人:李  娜

联系电话:18980000789

电子邮箱:20204132@qq.com

附件:

附件1 第23届“四川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docx

附件2 第23届“四川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材料列表.docx

附件3 第23届“四川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docx

附件4 第23届“四川青年五四奖章集体”附件材料列表.docx

             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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