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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兹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的通知

2021/3/29 13:51:13 2805次浏览

利兹学院各团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中青发[2017]5号),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和《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坚持全面从严治团,不断提升学校共青团基层组织活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共青团工作评优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员教育评议

 

各支部于2021年3月30日前召开支部大会,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参见《团支部工作指导手册》P86页)中团员教育评议制度相关要求开展。并于2021年3月30日前将评议结果在《团支部工作指导手册》登记、同时填入“智慧团建”。

 

注意: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级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

 

二、团员教育评议结果的运用

 

团员教育评议的结果将运用于2021年春季学期共青团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团组织推荐党员的发展对象工作和推荐优秀团员、团干部参与学校、学院共青团表彰的工作中,原则上,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以下的团员不得参与上述推优入党和优秀团员、优秀团干评选,各团支部应优先推荐评议等次为“优秀”的团员参评。

 

三、保留团籍的学生党员说明。

 

保留团籍的学生党员应继续参加团支部的组织生活和活动。因此,也应参与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同时应在教育评议中做好模范和表率,指导团支部开展好相应工作。

 

四、工作分工建议

 

各团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动员,落实好团支部大会组织协调工作;团支部书记做好支部大会主持工作和支委会主持工作,其中支委会应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综合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测评投票结果,结合日常表现,研究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团支部组织委员做好工作记录和《团支部工作指导手册》记录、“智慧团建”记录。

 

                               共青团利兹学院委员会 

2021年3月25日

团员教育评议附件:团支部大会建议大会议程(含测评票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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