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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基层团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团支部规范化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1/11/17 10:12:15 5785次浏览

学院各团支部:

根据团中央“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学习教育安排部署与校团委近日下发的《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2021年版)》,现就2021年“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基层团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团支部规范化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题组织生活会

(一)时间:11月17日至12月10日

(二)对象:全院共青团员

(三)工作流程

(1)开展会前学习

时间:11月25日之前。

要求:各团支部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团员重点学习以下篇目和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主要文件精神、《团章》(重点是第一章“团员”)、《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

(2)撰写发言材料

要求:团员要联系自己的实际撰写心得体会,一般包括学习收获、自身不足、改进方向等方面的内容,突出坚定理想信念、弘扬集体主义、勤奋刻苦学习、激发奋斗精神等内容。重点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团员青年的一系列要求和希望,思考职责使命;对照先进党员团员事迹,思考努力方向;对照团员先进性评价标准,查找不足、改进提高。

(3)召开组织生活会

时间:12月10日前。

要求:各支部组织召开基层组织生活会,实到人数应不少于支部团员总数的2/3。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可采用线上网络会议室的形式开展。会议结束后将团员发言材料交由学院团委归档,并于12月10日之前在“智慧团建”系统【党史学习教育】板块进行录入,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

二、团员教育评议工作

(一)时间:11月17日至12月10日

(二)对象:全院共青团员

(三)工作流程

(1)团员先进性评价

建议与组织生活会结合开展,根据《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附件2),围绕“有信仰、讲政治、重品行、争先锋、守纪律”五个方面,采取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组织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以团支部为单位填写《2021年度xx团支部团员先进性评价》(附件3)提交至学院团委汇总留存。

团员先进性评价结果作为确定团员年度教育评议等次的主要依据。

(2)团员教育评议

参考团员先进性评价结果,支部委员会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研究提出每名团员建议评议等次,并在“智慧团建”系统录入(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由学院团委审批。

注意: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本次评议结果将应用于2021年度共青团表彰中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评选,请各位团员、团支部高度重视。

三、团员年度团籍注册

(一)时间:11月17日至12月10日

(二)对象:全院共青团员

(三)工作流程

(1)团员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是团组织掌握和了解团员履行义务、参加活动情况的重要途径,是团员管理的关键环节。

(2)线下注册:应结合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进行,根据团员评议结果,给予注册、暂缓注册或不予注册。

对团员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以上的团员,由学院团委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并加盖注册印章。

对团员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学院团委将对其暂缓注册三至六个月。暂缓注册期后,对再次评议等次为合格的团员,及时给予注册;评议等次依然为不合格的团员,依照团员教育评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予注册。

(3)线上注册:各团支部书记将年度团籍注册情况录入至“智慧团建”(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

注意:只有完成团员教育评议并由学院团委复核后,才可进行年度团籍注册并录入。

受团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处分的团员,如能正常参加团的活动,按时交纳团费,一般可予以注册;受留团察看处分的团员,留团察看期间,其团员证由团组织收回,留团察看期满后,恢复了团员权利的,将团员证发还本人并及时注册;受开除团籍处分的团员,不再为其注册,其团员证由团组织收回,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上级委员会备案。

四、团支部“对标定级”

(一)总体要求

按照“支部班子好、团员管理好、活动开展好、制度落实好、作用发挥好”5个方面,建立基层团组织规范运行、对标定级的常态化机制,基本建立起适应团员流动性的基层组织体系。对照“五个好”标准,鼓励探索开展基层团组织星级创建评定工作。

(二)开展对象

成立6个月以上(2021年5月1日前成立)的团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转接团支部等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三)定级标准

各支部对照《团支部“对标定级”操作指引与“智慧团建”系统录入指南》(附件5)开展自评,完成《团支部“对标定级”自评表》(附件6)。总分值为100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后进团支部,软弱涣散团支部。

1.五星级团支部(优秀,≥90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好。

2.四星级团支部(良好,80—8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有较大提升。

3.三星级团支部(一般,70—7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组织力有所提升。

4.后进团支部(较差,60—6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发挥作用较差。

5.软弱涣散团支部(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四)工作流程

1.团支部开展自评。12月10日前,团支部结合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对照参考标准,完成自评定级。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附件6))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交学院团委审核备案并在“智慧团建”系统“对标定级”板块完成自评定级。其中,被列为重点整顿的团支部,完成整改后方能开展“对标定级”。

2.学院团委复核。12月15日前,在对标自评工作结束后,开展学院团委复核认定。学院团委结合组织团支部述职评议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实地采取“三必核,两必听”(核实“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团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的方式进行复核认定。

学院团委复核团支部自评定级情况后,将于12月20日前通过复核的团支部予以认定并在“智慧团建”系统记录其星级。对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予认可的,将向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

3.校团委抽查评估。校团委结合年度考核情况,按照一定比例,抽查各二级团组织开展“对标定级”工作情况。

“对标定级”结果将运用于2021年度共青团表彰工作中。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2021年度团内荣誉(如院校两级及以上团内集体荣誉评选),而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基层团委、团支部,2022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

五、工作要求

各团支部必须严格落实流程、制度规范,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心得、装样子、走过场等现象,切实维护团内组织生活的严肃性。团支部书记负责做好记录,主动向本支部团员青年公开结果,及时向学院团委反映开展情况。

 

联系人:贾老师  莫老师

联系电话:028-87603215   028-87600123


附件.zip

 

                                                                                                                                                                 经济管理学院团委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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