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级团组织、全体青年师生:
根据共青团四川省委、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四川省民政厅相关通知要求,我校可推报3名四川省青年志愿服务优秀个人候选人、2名四川省青年志愿服务优秀工作者候选人、2个四川省青年志愿服务优秀组织候选集体。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情况,现将推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近年来全川各行业、各领域涌现出来的青年志愿服务优秀个人、工作者、组织和项目,特别是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社区治理、文明实践、关爱困境青少年、助老助残、生态环保、大型赛会、应急救援、青春志愿系列行动(包括爱在社区、爱在旅途、靓在乡村、迷途导航、守护生命等)等领域和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个人、工作者、组织和项目。
(一)四川省青年志愿服务优秀个人参评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具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能力;
3.积极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志愿服务时间较长、业绩突出、事迹感人;
4.年龄为14至40周岁(1982年1月1日至2008年1月1日期间出生),原则上为四川籍或在四川学习、工作、生活的青年志愿者,有突出贡献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5.在“志愿四川”、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等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注册,2021年度参与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二)四川省青年志愿服务优秀工作者参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政治辨别力;作风正派, 社会形象好,群众威望高;
2.热爱青年志愿服务工作,努力学习并掌握青年志愿服务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深入把握新时期志愿服务的规律特点,积极探索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
3.从事青年志愿服务管理或服务工作1年以上,爱岗敬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表现优异、事迹突出,受到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的尊重和好评;
4.熟练使用“志愿四川”、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等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能紧密结合新时期志愿服务工作任务有力有序组织实施各类志愿服务项目,积极推广志愿服务文化;
5.在“志愿四川”、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等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注册,2021年度参与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三)四川省青年志愿服务优秀组织参评条件
1.依法注册成立2年(包括2年)以上的志愿服务组织,章程完善,无任何不良记录,公信力强;经单位领导机构或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同意成立2年(包括2年)以上的志愿服务组织, 表现特别突出的,也可参与推荐;
2.志愿者队伍相对稳定,注册志愿者人数不少于20人,35周岁及以下青年志愿者人数应占总人数60%以上;
3.按照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国令第685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的通知》(川委厅〔2019〕42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等8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文明办〔2017〕39号)要求,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运行良好,吸引力、凝聚力较强;
4.有明确的服务领域,积极使用“志愿四川”、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等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常态化开展活动,志愿服务成效突出,典型引领作用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服务对象评价高, 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广泛的社会影响力;
5.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基层青年志愿服务组织优先考虑,原则上各级团组织不参加评选。
二、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团组织请认真组织推荐对象的申报、审查和推荐工作,确保推报对象申报材料完整并真实可信。
(二)各二级团组织请于2月28日(星期一)17:00前向校团委报送电子版材料:申报相关表格及材料、汇总表(见附件)word文档和盖章扫描版一并发送至邮箱qzlbangongbu@163.com。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66367148
附件:第九届四川省青年志愿服务优秀个人、工作者、组织申报表及汇总表.docx
校团委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