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组织:
根据四川省《关于推报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人选的通知》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截至2022年暑假前,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来自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 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志愿四川”平台年度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二、奖学金设置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三、工作安排
评选工作分校级、省级、全国三个层面实施。
(一)校级推荐阶段(即日起至5月31日)
各二级团组织依据评选条件开展院级评审,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初评,择优向校团委推荐不超过1名候选人。校团委根据学院推荐情况并结合“2021年度西南交通大学自强之星暨自强奖学金”评选结果,择优推荐。根据推荐名额分配,我校可推荐不多于3名候选人进入省级评审。
材料递交时间:2022年5月20日上午12:00前
材料递交形式:
(1)纸质版:一式一份递交至综合楼校团委253办公室
(2)电子版:文件统一命名为:“全国自强奖学金-学院-姓名-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swjtutuanweizzb@163.com
(3)上报材料:《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及个人事迹说明材料(2000字左右)、相关媒体报道截图及事迹佐证材料、学院党委出具的政审材料。
(二)省级推荐阶段(5月31日至6月30日)
团省委将对各市(州)、高校团委推荐候选人进行资格复审,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按照团中央分配名额择优推荐“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和标兵奖学金候选人。省级推选人员将通过“四川学联”公众号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推报全国组委会。
(三)全国评审阶段(7月)
全国组委会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最终确定“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并将通过活动官网、“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在《中国青年报》正式揭晓。
四、工作要求
各二级团组织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审核被推荐人的申报材料,做好被推荐人的资格审查,并按照时间节点认真推动开展评选工作。
联系人:张敬文
联系电话:028-66366098
附件:
附件1: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docx
附件2: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xlsx
校团委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