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组织、全校团支部:
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全团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2022年版)》和学校团员主题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就“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团支部“对标定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题组织生活会
(一)主题: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
(二)时间:即日起至12月16日
(三)对象:全校共青团员
(四)组织形式
组织生活会原则上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结合团员先进性评价和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同步开展。
(五)工作流程
1.开展会前学习
时间:12月10日前
要求: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团员重点学习以下内容:(1)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会上的报告;(2)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3)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2.查找差距不足
要求:团员要重点对照党的二十大确定的战略目标和重大任务,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共青团员的一系列要求和希望,对照团员先进性评价标准,分享体会、查找不足、改进提高,大学生团员应侧重突出树立投身国家重大战略和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的职业观、事业观;中学生团员应侧重突出校准人生成长航向,树立远大理想。
3.召开组织生活会
时间:12月16日前
要求:各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实到人数应不少于支部团员总数的2/3。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可采用线上网络会议室的形式开展。于12月16日之前在“智慧团建”系统【教育实践】板块进行录入。详细工作要求与基本流程见附件1。
二、团员教育评议工作
(一)时间:即日起至12月23日
(二)对象:全校共青团员
(三)工作流程
1.团员先进性评价
建议与组织生活会结合开展,根据《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附件3),围绕“有信仰、讲政治、重品行、争先锋、守纪律”五个方面,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
团员先进性评价结果作为确定团员年度教育评议等次的主要依据。
2.团员教育评议
参考团员先进性评价结果,支部委员会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研究提出每名团员建议评议等次,并在“智慧团建”系统录入(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由二级团组织审批。
注意:优秀等次团员人数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本次评议结果将应用于2022年度共青团表彰中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评选,请各位团员、团支部、二级团组织高度重视。
三、团员年度团籍注册
(一)时间:
即日起至12月30日(注意:只有完成团员教育评议并由二级团组织认定后,才可进行年度团籍注册并录入)
(二)对象:全校共青团员
(三)工作流程
1.团员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是团组织掌握和了解团员履行义务、参加活动情况的重要途径,是团员管理的关键环节。
2.线下注册:应结合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进行,根据团员评议结果,给予注册、暂缓注册或不予注册。
对团员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以上的团员,由二级团组织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并加盖注册印章。
对团员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二级团组织应当对其暂缓注册三至六个月。暂缓注册期后,对再次评议等次为合格的团员,及时给予注册;评议等次依然为不合格的团员,依照团员教育评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予注册。
3.线上注册:各团支部书记将年度团籍注册情况录入至“智慧团建”(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
受团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处分的团员,如能正常参加团的活动,按时交纳团费,一般可予以注册;受留团察看处分的团员,留团察看期间,其团员证由团组织收回,留团察看期满后,恢复了团员权利的,将团员证发还本人并及时注册;受开除团籍处分的团员,不再为其注册,其团员证由团组织收回,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上级委员会备案。
四、团支部“对标定级”
(一)总体要求
按照“支部班子好、团员管理好、活动开展好、制度落实好、作用发挥好”5个方面,建立基层团组织规范运行、对标定级的常态化机制,基本建立起适应团员流动性的基层组织体系。对照“五个好”标准,鼓励探索开展基层团组织星级创建评定工作。
(二)时间:即日起至12月30日
(三)对象:
成立6个月以上(2022年6月1日前成立)的团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转接团支部等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四)定级标准
各支部对照《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2022年版)》(附件4)开展自评,完成《团支部“对标定级”自评表》(附件5)。总分值为100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1.五星级团支部(优秀,90分及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好。
2.四星级团支部(良好,80—8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有较大提升。
3.三星级团支部(一般,70—7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组织力有所提升。
4.后进团支部(较差,60—6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发挥作用较差。
5.软弱涣散团支部(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五)工作流程
1.团支部开展自评。12月20日前,团支部结合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对照参考标准,完成自评定级。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附件5))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交所在二级团组织审核备案并在“智慧团建”系统“对标定级”板块完成自评定级。其中,被列为重点整顿的团支部,完成整改后方能开展“对标定级”。
2.二级团组织复核
12月20日前,要全面完成空壳团支部的整理整顿,否则无法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对下属所有团支部开展复核。
12月25日前,开展二级团组织复核认定。二级团组织结合团支部述职评议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实地采取“三必核,两必听”(核实“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团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的方式进行复核认定。严格掌握五星级和四星级团支部数量,五星级团支部要优中选优,一般不超过团支部总数的30%;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应占一定比例,防止只表扬不批评的好人主义。
12月30日前,二级团组织复核团支部自评定级情况后,复核认定后及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记录。复核结果与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一致的,应向团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
3.校团委抽查评估。校团委结合年度考核情况,按照一定比例,抽查各二级团组织开展“对标定级”工作情况。
“对标定级”结果将运用于2022年度共青团表彰工作中。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2022年度团内荣誉(如院校两级及以上团内集体荣誉评选),而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基层团委、团支部,2023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
五、工作要求
各二级团组织要统筹安排各团支部工作,指导开展以上工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心得、装样子、走过场等现象,切实维护团内组织生活的严肃性。团支部书记负责做好记录,主动向本支部团员青年公开结果。
联系人:张敬文 周朝梦
联系电话:028-66366098 15287536459
附件:附件.zip
校团委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