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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27届“四川青年五四奖章”推报工作的通知

2024/2/22 17:17:18 2880次浏览

各二级团组织:

根据上级团组织相关工作要求,现面向我校青年个人和集体开展第27届“四川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候选人(集体)推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一)“四川青年五四奖章”个人申报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

2.努力践行“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特别是为国家和四川赢得重大荣誉以及在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民族团结进步等领域做出重大贡献的青年典型;

3.获得过市级青年五四奖章或者其他市厅级以上荣誉;

4.年龄为14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1日2010年4月30日出生),户籍在四川或在四川工作生活的优秀青年人才。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二)“四川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条件

1.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2.在国家及全省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

3.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在四川或在四川工作生活的青年数占总人数60%以上的集体。

二、工作要求

1.各二级团组织可推报不多于1个“四川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或“四川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候选集体。

2.各二级团组织请认真组织推荐对象的申报、审查和推荐工作,确保推报对象申报材料完整并真实可信。

3.各二级团组织请于2月27日(星期二)12:00前向校团委根据附件1要求提交电子和纸质材料。

电子材料:打包命名为XX学院-申报“四川青年五四奖章”,发送至邮箱swjtutuanweizzb@163.com;

纸质材料:加盖学院团委公章后,提交至校团委组织部(犀浦校区综合楼253办公室)。


联系人:张敬文

联系电话:028-66366098


附件:附件1:第27届四川青年五四奖章申报材料一览表.xlsx

          附件2:申报材料.rar

校团委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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