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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校团学新媒体平台进行备案登记的通知

2024/2/29 16:41:50 2099次浏览

全校各级团学组织:

根据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校园新媒体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络信息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团属新媒体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强化互联网思维和阵地意识,强化网络舆论引导,确保团学组织网络信息安全,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学校“网上共青团12345”工作模式,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多声部的学校团学工作新媒体矩阵,校团委决定开展2024年度全校各级团学组织开办的各类网络新媒体平台清查和备案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登记范围

全校校院两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科创组织、社团及团学新媒体中心等开办的新型传播媒介,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QQ空间、头条、知乎、抖音、B站、易班、APP客户端、网络视频等各类新媒体平台。

二、备案登记要求

全校各级团学组织及指导教师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国家关于互联网管理的相关规定,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调查摸清本单位各级各类网络新媒体平台情况,明确账号注册及管理主体、指导教师、在用状态等情况,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备案登记:

(一)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团学新媒体平台备案登记表》(见附件1),经所在团组织负责人签字和盖章后于3月8日(星期五)17:30前将表格纸质版交犀浦校区综合楼254办公室。

(二)填写《XX单位/学生组织——团学新媒体平台备案登记汇总表》(见附件2),于3月8日(星期五)17:3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913831825@qq.com(文件命名格式为:XX单位/学生组织——团学新媒体平台备案登记汇总表)。

(三)未按要求进行备案登记的团学组织新媒体平台,校团委将有关情况报送至学校党委宣传部、信息化与网络管理处,并通报至学院党委,责令注销域名,限期关闭相关网络新媒体平台。

三、备案登记咨询

请各二级团组织负责团学新媒体指导工作的相关教师实名加入“2024年团学新媒体交流工作群”(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方便后期联络交流。

 

联系人:郑老师、罗老师

联系电话:66367148

附件1:

西南交通大学团学新媒体平台备案登记表.doc

附件2:

西南交通大学团学新媒体平台备案登记汇总表.xlsx

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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