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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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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西南交通大学“青年实干家”项目的通知

来源:团委  作者:团委组织工作办公室     日期:2024/10/17 16:11:53   点击数:5202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统筹抓好引才育才用才各项工作,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实施新时代新征程高校学生“青年实干家计划”的意见》(中青发〔2024〕8号)以及共青团四川省委等3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新时代新征程高校学生“青年实干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川青联发〔2024〕32号)文件要求,

西南交通大学拟向共青团金牛区委员会、共青团郫都区委员会推荐全日制在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参加“青年实干家”实践锻炼工作。

一、岗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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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要求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对党忠诚,信仰坚定、品学兼优、思想积极,作风优良;

2.热心党的青年工作,乐于奉献,志愿为四川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

3.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 年9月 1 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相应放宽两岁;

4.参与校级“青马工程”精英人才班、骨干人才班培训学员、有团学工作经历的优先;

5.身心健康,符合工作岗位其他具体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在读期间有课业不及格情况的。

6.其他不符合推荐资格条件的。

三、工作保障

实践锻炼期间,学校团委和团区委切实负担起学生的管理工作,学生自觉接受双重管理。

1.金牛区团委负责购买实践锻炼学生在工作期间的意外保险。用人单位负责为实践锻炼研究生安排好分管领导和指导老师,并根据研究生到岗工作情况,提供工作餐保障。

2.郫都区委组织部负责购买实践锻炼研究生在工作期间的意外保险。用人单位负责为实践锻炼研究生安排好分管领导和指导老师,并根据研究生到岗工作情况,给予每人每月最高3000元的综合补助。

四、报名流程

有意向参与此项目的同学请于2024年10月23日(星期三)前填写附件申请表,将纸质版申报表和相关事迹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送至综合楼253校团委办公室,电子版请发送到邮箱:swjtutuanweizzb@163.com。

面试等选拔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敬文  李艳岚

联系电话:028-66366098

 

附件:“青年实干家”实践项目申报表.docx

校团委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