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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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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3年学年第一学期团支部特色活动申报通知

来源:校团委  作者:校团委     日期:2012/9/26 0:00:00   点击数:7972  

各学院分团委:

为充分发挥团支部的桥头堡作用,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团员的组织认可度和集体荣誉感,发展和繁荣校园文化,校团委决定面向全校全面开展团支部特色活动,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活动主题:

以“魅力共青团,活力团支部”为主题,全面开展分团委特色活动及团支部特色活动, 建议主题:

1、“喜迎十八大”学习十八大精神专题活动。

2、“九十年光辉历程”纪念建团90周年专题活动。

3、“我的青春,我的团”团支部活力建设专题活动。

4、“爱心为伴,感恩于心”志愿服务及感恩教育专题活动。

、申报要求:

1、活动须由本科生团支部申报、承办并开展,活动对象必须为本支部学生;

2、活动内容须具有创新性、可行性;并有助于开阔学生视野;

3、重点活动不超过500元/项;一般活动不超过300元/项。

    三、活动流程时间安排:

1                 团支部特色活动流程

时间安排

批次

第一批

10月)

第二批

11月

第三批

12月

活动申请

10.8

11.5

12.3

活动批复

10.11

11.8

12.6

前期经费领取70%

10.12上午

11.9上午

12.7上午

成果提交报销(30%

10.29

11.26

12.17

四、工作要求:

(一)活动申报:

1、申报批次:每月申报一批。注:本学期活动使用纸质申报。

2、申报材料:各团支部下载并填写附件一《团支部特色活动申请表》(一式一份需要详细填写活动内容和经费预算申报的活动名称需一目了然)。

3、申报时间:各团支部书记需根据校团委的申报要求,向学院分团委提交《团支部特色活动申请表》。各学院分团委审批于每月第一个周一即10月8日、11月5日、12月3日17点前(十月份因国庆节放假推迟为第二个周一)统一将本学院《团支部特色活动申请表》,提交校团委。

4、批复时间:校团委将于每月第一个周即10月11日、11月8日、12月6日(十月份因国庆节放假推迟为第二个周)对前一个月内的提交项目进行批复并于团委网上公布结果。

5、完成时间:所有活动完成时间不得超过12月14日(教学第15周周五)

(二)活动审批及经费报销

1、校团委根据本学期工作重点,按照统筹兼顾、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各具特色、厉行节约的原则对活动进行审批;

2、校团委将在每月第一个周对当月项目申请进行审批,于校团委网上公布结果。

3、团支部特色活动报账由校团委李娜老师负责(电话:66367148,地点:一食堂6楼601校团委办公室),各团支部按照审批经费提交足额发票即可。(发票内容应为办公用品、文化用品、书籍、文具、打印复印费。如在有机打发票的商场和单位购买物品须附机打发票明细。若发票内容为礼品、食品、饮料、餐费、奖金等一律不予报销)具体要求如下:

(1)前期经费领取:得知活动审批结果后,团支部书记或其他项目负责人,凭本人学生证(必须与团支部特色活动申请表中项目申报人信息相符)于审批通过的当周周五即10月12日、11月9日、12月7日上午,到校团委办公室李娜老师处(电话:66367148,地点:一食堂6楼601校团委办公室)领取活动经费的70%;

(2)后期经费报销:在团支部特色活动结束后每月最后一个周一即10月29日、11月26日、12月17日(十二月因考试周提前两周),按照审批经费提交全额发票和活动总结纸质稿,验收合格后,下发剩余30%活动经费。

4、如在验收中发现活动与计划严重不符的情况,校团委将不再支持该活动的剩余经费,并取消该活动考核资格。

(三)项目验收:

 1、在活动终期,申报活动的团支部必须向校团委申请验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依据,具体验收方式如下:不以活动多少作为加减分的标准,而以活动的效果和影响力作为加减分的标准; 

2、在活动开始前,须在校团委网站进行预告;活动完成后,必须向校团委提交活动总结(包括电子稿和纸质稿)。电子稿发送到tzbtshd2012@126.com,纸质稿和发票一起提交到校团委办公室李娜老师处(电话:66367148,地点:一食堂6楼601校团委办公室)。其中必须包括有代表性的活动照片3-5张和宣传通稿一篇(要求500字左右)。

3、上学期活动未完成验收的,请于10月11日前,带发票和总结到校团委办公室进行验收,报销经费。否则,本学期将不得申报活动,并影响评奖评优。

附件一:团支部特色活动申请表../up_images/2012926105538372.doc

 

 校团委

二〇一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