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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未成年,我们在行动。”——政治学院法政先锋队“三下乡”乐山行

来源:校团委  作者:校团委     日期:2013/8/22 0:00:00   点击数:6379  

         818上午10点,西南交通大学法政先锋“三下乡”社会实践团从成都出发,动身前往乐山,正式踏上暑期“三下乡”的征途。法证先锋队的全体队员准备充分、热情高涨,本次“三下乡”由傅尤刚老师指导,围绕“未成年人的保护问题”展开。实践的内容主要包括:与乐山市人民检察院交流、在乐山市市中心进行问卷调查、并派发关于未成年保护的宣传单,旨在了解目前人们对未成年保护问题的重视程度,并引起大家对未成年保护问题的关注。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国家的希望,正如梁启超所言:“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是国家的栋梁,未成年人能否健康成长关乎中华民族的美好明天,应当引起家长、社会乃至国家的重视。因此,我们应该积极行动起来,为关爱未成年人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我们队此次“三下乡”的第一个任务是调研,首先,我们在乐山市中心做了大量的问卷调查。我们制作了两个版本的问卷,成年人版的和青少年版的,共一百份。成人版的问卷主要调查家长们是否足够重视对未成年的教育,例如:“您认为目前对未成年保护的社会环境怎样?”、“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您认为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哪方面做得还不够?”、“您认为居委会和村委会对未成年进行教育、感化、挽救、矫治工作做得如何?”等问题都做了社会调查。在青少年版问卷中,我们主要调查的问题有:“你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吗?”、“你学校附近的商店有没有出售内容不健康的图书、玩具等?”、“你的父母多长时间会找你聊天、谈心?”、“你认为父母的言行对自己的思想品德有影响吗?”通过问卷调研,我们统计出的结果是,目前家长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时间和教育方法都不充分,特别是留守儿童方面。由于从小缺乏父母的管教,跟着年事已高的爷爷奶奶生活,留守儿童的教育成为了一个严峻的问题。

        在进行了充分的调研之后,全体组员在熟读《未成年人保护法》,搜集大量网络、书籍资料后,与乐山市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小组的检察官们做了一次面对面的交流。检察官们向我们详细地介绍了他们在办案的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以及目前已经逐渐完善的挽救未成年人的措施。乐山市一共有11个区县,12个公诉部门,6个专门机构,全市共有41人从事未成年的刑事检查工作。根据刚刚出台的新刑诉法:在审理未成年人的案件时,必须有法定代表人到场,以实现对未成年人的挽救。并且,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是封存的,为了保证他们重新回到社会是能够与其他人一样正常地就业、工作,是有符合几个特别的条件才能调出他们的案卷。而且,有时在未成年的父母在场时,他们可能不愿意说出自己的犯罪过程,有些留守儿童的父母也根本不可能亲自到场,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目前采取了“合适成年人”的制度,用这种方式能够保证诉讼程序的有序进行。另外一个亮点是在对未成年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或者酌定不起诉时,会有检察官对未成年的生活、学习情况进行定期回访,检察官们会把自己的电话、QQ号留给孩子们及时与他们沟通,并且也会跟孩子的父母、老师定期联系,了解孩子的状况。总之,一切措施的目的都是为了挽救孩子,为了让他们能够继续更好地学习、生活,重新走向社会,避免再次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与检察官们交流是我们进一步认识到了目前国家和社会对未成年保护问题的重视程度,我们接着在人流量大的市中心进行了宣传单派发,让更多的人认识到关爱未成年的重要性,大家一起行动起来,减少未成年犯罪,让他们度过一个美好的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