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经典阅读】世界以痛吻我,我却回报以歌——读《鲁迅选集》有感
合上《鲁迅选集》,似乎感觉书页都是沉重的。
读鲁迅,不能单只看他的小说。有人说鲁迅的作品充斥着黑暗,可我觉得那是他不懂鲁迅,鲁迅是无奈的,更是伟大的,他的作品汇在一起,是一条波澜壮阔的长河。
叔本华说:“无刺的蔷薇是没有的。——然而没有蔷薇的刺却很多。”鲁迅先生将之改变,写成一篇杂文《无花的蔷薇》。作为《鲁迅选集》三十八题四十六首,附录十二题十九首中的一篇,我认为其名可以概括整本选集。
没有了花朵的蔷薇,只剩了茎骨与刺。我不知,这是不是鲁迅先生的自喻,又或是其他含义。
十九世纪末至二十世纪上半叶的历史,满篇皆是黑暗与鲜血。作为一名中国人,对于那段历史的差别,只是了解的多少之分。不同的人,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心态,不同的看法。而鲁迅先生,不是最激进的那一个,也不是最闲适的那一个。说实话,对于鲁迅先生的“刺”,我有时是看不懂也不甚喜欢的。《死地》里那句“不过我还不知道中国人的大多数人的意见究竟如何。假使也这样,则岂但执政府前,便是全中国,也无一处不是死地了。”而他的《孔乙己》、《药》也皆是描述着这“死地”上的生灵,一生悲叹凄婉。《黄花节的杂感》里,满篇皆是一种深入骨的关于“热闹”的讽刺。“我在热闹场中,便深深地更感得革命家的伟大。我想,恋爱成功的时候,一个爱人死掉了,只能给生存的那一个以悲哀。然而革命成功的时候,革命家死掉了,却能每年给生存的大家以热闹,甚而至于欢欣鼓舞。惟独革命家,无论他生或死,都能给大家以幸福。同是爱,结果却有这样地不同,正无怪现在的青年,很有许多感到恋爱和革命的冲突的苦闷。”当时的社会大众,在先生的笔下全是一副亵渎革命鲜血的丑态,我不知该如何理解。我自知,中国人,积极者有,开明者有,恭维者有,堕落者有,冷眼的本事也算高造就,但以先生之笔描绘出的众众场景,皆令我目不忍视,寒噤不断。他的胸怀里有一把四面皆刺的枪,刺得敌人痛苦,刺得观者痛苦。
因而,收录进《朝花夕拾》的散文,就成为《鲁迅选集》里寒冬中不可多得的暖阳。我喜欢那个百草园里捕捉生气的男童,喜欢那个身处三味书屋却不失俏皮的小生,喜欢那个对阿长充满感激与爱的少年。父亲和传统的束缚让他不适,但却不能扼杀他的魂。对藤野先生的敬重,对祖国的深沉爱恋,让我知道一个有血有肉的青年,他叫周树人。
青年时的周树人,已经成为了鲁迅。
叶圣陶先生也曾这样评价过:“与其说鲁迅先生的精神不死,不如说鲁迅先生的精神正在发芽滋长,播散到大众的心里”。而鲁迅的儿子周海婴也说:“或许是由于政治需要,很长一段时间,鲁迅的形象都被塑造为‘横眉冷对’,好像不横眉冷对就不是真正的鲁迅、社会需要的鲁迅”。的确,鲁迅是爱憎分明的,但不等于说鲁迅没有普通人的情感,没有他温和、慈爱的那一面。
读到《野草》,抚摸那“地狱边沿的惨白色小花”,倾听“灵魂的独语”。读到《希望》一文,心灵再一次受到震动。古人说:“文以载道”,鲁迅先生说他作此文是“惊异于青年人的消沉”,而从文章的字里行间中我们也不难品味出鲁迅先生“反抗绝望”的思想。
开头作者写到“我的心分外地寂寞”,“我大概老了”,写自己和灵魂头发苍白、双手颤抖,这其实是写现实生活中的自己。鲁迅在身体羸弱之时,却仍然有的满腹豪情与斗志,即便自己青春已逝,垂垂老矣。
“我的心也曾充满过血腥的歌声:血与铁,火焰和毒,恢复和报仇”,这是鲁迅回忆自己青春时代的“挥斥方遒,指点江山”。虽然抬头看天是黑暗,但他仍然用希望之盾“抗拒暗夜的袭来”。
“但以为身外的青春固在”,虽然自己老无力,但是以为现在社会上还有青年人,还有激情与梦想,还有人面对恶势力勇敢地发出声音。可惜,现在如此寂寞,“青年人都衰老了”。希望变得虚妄了,绝望从心底发出:既然现在的青年沉默了,那“只得由我来肉搏这空虚中的暗夜了”。
绝望?“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虽说希望成为虚妄,但是绝望也是虚妄。如此,为何抛弃希望呢?所以,最后一句话的结尾,作者使用了感叹号,通过否定绝望,表达了对未来的希望。
如鲁迅自己所说,“惊异于青年人的消沉”。他在自己的青春时代曾经富有战斗精神,针砭时弊,努力唤醒愚弱的国民。而今,使命尚未完成,军阀混战,社会黑暗,国民大革命即将开启,年迈的他只能将希望寄托于青年人,希望他们能够击溃黑暗的吃人的社会,挑起民族的重担。但是青年人面对危难的民族竟然如此消沉,老一辈人的传统和精神在他们身上无影无踪,斗争只能由老一辈人接着进行,这怎能不使鲁迅震惊?和自己当年相比,对青年人,对于本该战斗却无动于衷的青年人,他深感绝望,对于他来说,这是一次对于“绝望”的刻骨铭心的生命体验。一首“至今没有死”的匈牙利 “希望之歌”,更是把鲁迅“希望成虚妄,绝望丛生”的心境烘托明了。
他憎恨吃人的社会,无奈自己的衰老,更痛心青年的沉沦。在这样的社会里,作为一个忧国忧天下的有识之士,鲁迅又凭借什么样的信念活在这个世界上呢?
“活着”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阅读《活着》,心里总像压着一块石头,沉闷的让人无法透气,看着多年后的福贵用平淡的口气谈论着家人的离世,没有哭闹,没有绝望。却让人从心底溢出悲伤。原来,活着就是忍受,忍受命运给予我们的一切。忍受着至亲至爱的离去,却始终无能为力。久而久之,就不知道成了超脱还是麻木。
年轻时的福贵像所有的纨绔子弟一样,吃喝嫖赌,无恶不作。在城里挥霍着家财,偶尔间的调侃总让丈人气绿了脸。那时的他有阔老爷爹,媳妇则是米行千金。正如书中所写“有钱人嫁给有钱人,就是把钱堆起来,钱在钱上面哗哗的流。”生活过的奢侈而颓废。妓院,赌场···凡一切二流子涉足的地方都有他的身影。光宗耀祖从来都不是他的使命,也不该是,后来打着这种光宗耀祖的幌子,为了赢回父亲输掉的一百多亩地,也为了他自己的赌瘾,福贵也赔上了所有的家底。开始读《活着》时,不明白为什么要描写福贵爹执意到村口的粪缸上拉屎。“两条腿就和鸟爪一样有劲”。而在福贵败光家财后,福贵爹却从粪缸上摔了下来,而且再也没爬起来。看到这里才知道,福贵爹的支撑就是丰厚的家底,这样的家底值得他挺胸抬头的踱到村口,慢悠悠的去拉他的与众不同的屎。而在家产一夜蒸发后,他再也没有了力气。从粪缸上摔下来结束了他最后的骄傲。而福贵,这个败家子,或许是因为胆怯,没有结束生命。而是选择了忍受。在接下来的几十年中,忍成了福贵活着的法则,从为了保命而被拉壮丁,在战场上也为了能再见家人而甘愿成为俘虏,小心翼翼的。回来后却发现母亲离世,到后来女儿聋哑,唯一的儿子有庆因为过度抽血而亡,再到后来的家珍患软骨病而死,凤霞难产而死,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夹死,最后的亲人苦根也因为吃豆子被撑死。所有的苦难都压在了这个老人身上。但他始终在忍受命运给予的打击。或许有死的念头,但却始终不敢或不想迈出那一步。多年后的他,早已没有了当初二世祖的油头粉面,而是有着和牛背一样黝黑的脊背,黝黑的脸,脸上的皱纹里镶满了泥土。但他的脸却在阳光里笑的生动。好像在嘲弄命运的伎俩。
作者用残忍的笔调一步步抹杀掉福贵身边的温情。书中的三个女人都是苦命的。但她们都没有轻易的屈服于命运。
福贵娘经历了一夕由富家奶奶到穷光蛋的转变,她没有像福贵爹一样绷断了最后那根弦猝然离世。而是仍安慰福贵说:“人只要活着高兴,穷也不怕。”家珍被她爹接回城后,福贵娘仍在宽慰福贵“家珍是你的女人,不是别人的,谁也抢不走。”就连福贵进城失踪后,弥留之际的她仍反复念叨“福贵绝不会是去赌钱了。”这个坚强的女人用鼓励和勇气帮助福贵走过了那段黑暗的岁月。踮着小脚做着她从未干过的体力活。陪伴着两代败家子走完了她的一生。她的死,是苦难的解脱。但绝不是对命运的屈服。
家珍是个好女人,身为城中米行家的千金,却没有一丝小姐架子。当初或许因为福贵的甜言蜜语而冲昏了头脑。但是嫁给富贵以后却在也没有抱怨过。当初徐家家世尚兴,她还是挂名的徐家少奶奶。面对丈夫的赌钱,嫖妓等各种荒唐行为,她保持着大家闺秀的基本涵养。没有泼妇式的大哭大闹。她跪求丈夫离开赌场,却在挨了一顿拳脚后被福贵用钱雇来的人扔了出去,没喊没叫,甚至不恨,只是将眼泪吞进肚子,挺着大肚子冒着雨走十多里路回家。读到这里,不由得停了,家珍的忍深深感染着我,认定一个人,便不离不弃。如果说这富贵时的磕绊不足挂齿,那么接下来贫贱时的福祸相依才更显难能可贵。徐家破产后,福贵丈人强行把家珍抬回了城里。我想就算家珍服从了她爹的安排,我们也不会有太多异议。一边是家中富足舒适的千金生活,一边却是曾对自己拳打脚踢而如今落魄的丈夫。明眼人都会选择前者。可是,这个女人的可敬之处就在于她爱上了福贵,而且始终如一,不计回报。失踪两年的福贵回来时,等着他的不是冰锅冷灶,而是虽然清苦但却仍在苦撑的妻子和一双儿女。对于两年前不告而别的丈夫,她只是淡淡的说了句“我也不知道什么是福分,只求每年都能给你做双新鞋。”不是什么石破天惊的山盟海誓,却在平淡的油盐酱醋中透出了淡淡温馨。即使是后来得了软骨病,不能干重活的她为了挣工分没命的干活。甚至到后来为了家里熬过饥饿硬着头皮去城里向她爹去讨要米。家珍也是个聪明的女人,有庆的死对她无疑又是晴天霹雳。但她却忍下了悲伤,她明白自己的倒下会扯断福贵生的念想。没有歇斯底里,没有哭天抢地,这个女人,平静的可怕,但在平静的外表下,却是波涛汹涌的悲痛。如果说有庆的死,她还顾及着,那么凤霞的难产而亡让她再也受不住这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打击,终于,她死了,在病痛的折磨中走完了一生。
家珍这个人物给了现在的我们很深刻的思索,“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这种快餐式的爱情在当今也无可厚非,从满文军案中夫妻互咬,到薄谷开来将脏水泼向丈夫。这种可共富贵,不能患难的利益关系又怎配爱情两字?可家珍对福贵的不离不弃,生死相依,值得我们为之动容。也给了那些“宁肯坐在宝马里哭”的拜金女一记响亮的耳光。爱一个人,不是爱他的家财万贯,不是爱他的貌比潘安,不是爱他的高谈阔论。爱是包容,是付出,是忠贞。家珍的委屈从来不说,但她的爱情却无比纯净。
凤霞是苦命的,在懵懂时,父亲就败光了家财,而她也从富家小姐成了平民丫头。过早的承受着生活给予的苦难。而一场高烧更是让她成了聋哑人。当贫寒的家无法同时养活两个孩子时,凤霞理所当然的被送了人。好不容易嫁了人,以为可以过会好日子,却由于医疗设备差难产而死。结束了她短暂而又多难的一生。但同时凤霞也是好命的,与弟弟相比,她的幼时好歹富足而快乐。即使是后来成了聋哑人,她还有依恋她的弟弟和疼爱她的父母。在被送人后,也因为父母的心疼而被领了回来。她有个好丈夫,给了她全村最好的婚礼,给了她婚后无忧的生活,也给了她很多的疼爱。凤霞的幸与不幸交织着,在矛盾中演绎着她的一生。聋哑的她不能说话,心里却好像明镜一样,默默帮孱弱的父亲和病重的母亲扛起了风雨飘摇的家。而作者对她也留了些余地,让她难产而亡,不用再承受后来的丧子之痛。
在读《活着》之前,我先看过了电视版的《活着》。由于隔了好多年,好多记忆都模糊了。但最深刻记住的是有庆这个孩子。他勤劳,为了家里的羊每天不间断的去割草;他善良,不忍心把亲手喂大的羊送进汤锅;他懂事,为了省鞋,在冰天雪地里赤脚奔跑。他对父亲又敬又畏,他对娘和姐姐都很依恋。可就是这么美好的孩子,作者残忍的下笔,有庆最终被抽了过多的血而死。苍白冰冷的脸再也听不见父亲的呵斥,再也看不见姐姐温柔的眼神。当看到他静静的躺在破旧的停尸房场景时,从心底涌起的酸楚将我淹没,我别过脸,尽量不去看福贵绝望而无助的表情,中年丧子,那该是多大的悲哀!“有庆再也不会从这条路上跑来了。”短短的几个字却让人心里生发出无尽的压抑与悲哀。有庆就这么死了,再也回不来了。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什么,不管脖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活着是为了活着,所以痛苦活过一生和乐观活过一生都是活法,而选择权在我们手里。人生最大的勇气不是面对死亡,而是看到至亲至爱接二连三离世时,仍然能够豁达的去面对。并且乐观的代替那些死去的人好好活下去。
“皇帝招我作女婿,路远迢迢我不去”粗犷的嗓音积淀着岁月的痕迹。那个下午福贵讲述着自己的过去,清晰而坚定。或许有悔恨,或许有痛苦,但说真的,都过去了。一个人,一头牛,都叫福贵,互相依靠着。替代那些他们爱的人好好活下去。
世界以痛吻我,我却回报以歌。面对苍茫的大地,鲁迅没有选择消沉,他就如同如北方的大雪一般,孤独地战斗,化身为民主主义斗士,要与黑暗势力作坚决斗争,去争取美好自由的春天。他拿起手中的笔,蓬勃地奋飞,弥漫太空,作一支冰霜中的独舞,吼一首震耳欲聋的战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