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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土木工程学院第三届“职业人物典型”推选活动通知开始了

来源:新青年素质网  作者:系统     日期:2017/5/3 10:24:04   点击数:6377  
课程名称:土木工程学院第三届“职业人物典型”推选活动通知
开课时间:2017/5/12 10:05:00  14:00-16:00
开课地点:犀浦校区
主讲人:就业指导中心
课程介绍:

土木工程学院全体2013级本研学生:

土木工程学院第三届“职业人物典型”推选活动将与2017年4月启动,该活动致力于通过榜样的力量,评选出一批在就业、创业和就业实践方面职业人物典型,通过对职业人物典型的宣传与交流,影响更多大学生积极努力探索自己的生涯发展道路。

一.评选条件

1.参评对象:土木工程学院2017届本研毕业生

2.参评类别:“就业之星”、“创业之星”、“实习之星”

3.推选方式:自荐或他荐

4.具体条件:

参选基础条件:思想政治素养好,学习成绩优异,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l “就业之星”:就业之星申报材料可描述申请人在大学成长历程中的所感所悟、所失所得;或记录自己在求职路上的各种经历及心理变化过程;也可以讲述在各种实求职过程中的收获以及对其他求职者的帮助等。

① 具有一定的求职技能,就业能力突出,就业软硬实力兼备;

② 对就业和职业发展有独到的认识,有明晰的职业生涯规划;

③ 签约到具有一定知名度企业以及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地方项目就业的毕业生优先。

l “创业之星”:就业之星申报材料需提交创业项目书以及注册公司资料;需描述申请人在创业过程中的所感所悟和收获成长。

① 创业项目已启动,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② 独立创业或在创业团队中居核心地位;

③ 所创企业已初具规模,在一定范围内有较大影响,能够带动一定数量人群就业。

l “实习之星”:实习之星申报材料可描述申请人参与实习实践经历;或记录个人在实习实践过程中的收获成长、所感所悟或心理变化等。

① 具有丰富的实习实践经历;

② 获得实习单位“优秀实习生”等的实习鉴定结果;

③ 到具有一定知名度企业或到艰苦基层项目参与过实习的毕业生优先。

二、评选流程

① 4月5-5月12日提交申报材料:请参加评选的同学准备个人申报材料于512上午12:00交到土木学院办公室X4237黄雪娇老师处,请参加评选研究生准备个人申报材料于5月12日上午12:00前交到土木学院办公室J1257车小洁老师处,申报材料包括土木工程学院“职业人物典型”申请表(附件1),个人就业、创业、实习经历说明,以及其他获奖材料复印件

② 5月13-5月16日评议申报材料;

③ 5月17-5月19日公示评选结果;

④ 5月底开展与低年级学生交流辅导员活动,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

三、活动说明

    学院推选出的就业之星、创业之星、实习之星将直接推送到学校参加全校范围内的“闪亮·职业人物”——优秀大学生典型评选。

   申请表格下载地址:http://www.yanghua.net/WebSite/Head/Show.aspx?Id=42873



土木工程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