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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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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特称团支部创建活动的通知

来源:校团委  作者:李娜     日期:2017/10/9 10:18:00   点击数:6713  

各二级团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共青团各项工作和建设,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全团集中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的通知》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实际,校团委将组织开展特称团支部(先锋岗)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建周期

201710--201804月,为期半年。

二、创建内容

各团支部要积极对标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集体、岗位,以其丰富的精神内涵为指引,加强团支部特色文化、特色品牌建设,进一步提升团支部活力。各支部可以各时代背景下具有代表性的先进人物,重大社会影响的历史事件关键词等来命名团支部,如“青年文明号(岗)”“罗忠忱”“茅以升”“远望号”“复兴号”“雷锋号”等,凝练和打造团支部在志愿服务、学术科创、困难帮扶、思想建设、创新创业等某方面的特色文化品牌,组织支部团员开展对标特称,承诺践诺和履职尽责活动,进一步增强团员意识,增强团员先进性、荣誉感,发挥团支部示范引领作用

三、组织实施

(一)各二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特称团支部创建工作的重要性。作为特称团支部创建工作的实施主体,各二级团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 严格审核把关, 尤其在指导团支部凝练特色、培育团支部工作品牌方面下功夫,切实把特称团支部创建作为深化改革,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有效载体。根据团支部申建情况,各二级团组织汇总填写 《20172018学年特称团支部创建汇总表》 (附件1), 审核盖章后于20171027日前提交校团委组织部备案,地点:犀浦校区综合楼252办公室,联系人:赵堉汀,联系方式:66366097/18200272566

(二)创建期内, 各二级团组织要及时总结经验,挖掘典型,加强宣传,提高特称团支部的认可度和影响力。校团委将组织检查,提炼总结创建经验,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三)创建期满,校团委将组织开展创建评审(附件2),从中遴选并命名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团支部并以资鼓励。未提出申建或不在备案之列的,不能参加创建评审。申建支部团员不得在创建期内出现违纪违规情况,或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况,一经发现将取消创建资格。

附件一:20172018学年西南交通大学特称团支部汇总表/uploadFiles/201710/09/_B_201710091036231683.doc

附件二:2017-2018学年西南交通大学特称团支部遴选指标(暂定)/uploadFiles/201710/09/_B_201710091036388302.doc

 

 

        校团委

                                            2017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