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第二十二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二级团组织: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二十四条“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的规定,结合我校共青团工作实际,拟于12月中旬召开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第二十二次代表大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主要任务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团的十七大和四川省第十四次团代会精神,以及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共青团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和《共青团四川省委改革方案》等文件精神,认真总结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第二十一次代表大会以来团的工作,明确今后五年我校共青团工作任务,选举产生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第二十二届委员会,进一步深化和推进学校共青团改革,切实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按照“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四维工作格局,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人才培养中心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凝聚全校团员青年力量,为建设西南交通大学成为轨道交通领域世界第一的大学贡献青春力量。
二、代表分配方案和产生办法
(一)代表的条件
代表应是组织关系在本校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除外)、在本校团内担任领导职务或直接从事团的业务工作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除外),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能模范遵守和贯彻团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立场坚定,明辨是非,坚持原则,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在各自的工作学习中勇于争先、表现突出;能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投身中国梦、交大梦的伟大实践;同广大团员青年保持密切联系,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信任;有较强的议事能力,积极并如实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正确行使团内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二)代表名额及构成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以下简称《团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以下简称《选举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本次团代会代表拟定为200人,共划分为10个代表团(详见附件1)。本次团代会代表由我校各个学院、各个单位的团员代表和团的专、兼职工作者代表构成,以全日制在校学生团员代表为主体。青年教职工团员代表、女性代表、少数民族代表及其他方面代表应占一定比例,其中,基层团支部、非团学干部的团员学生和青年教职工的代表比例不低于70%。
(三)代表的产生程序
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组织团员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名单,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后,提交团员大会、团的代表大会或团的代表会议进行选举。选举采取差额形式,代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20%。
三、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第二十二届委员会组成方案及产生办法
(一)委员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委员候选人除应符合代表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善于团结同志,能够同广大青年保持密切联系,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2.有较高的工作热情和较强的议事与办事能力;
3.在团内能起到模范和表率作用,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望。
(二)委员会名额及构成
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第二十二届委员会拟由21名委员组成,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20%,包括校院团组织的负责人代表和学生团员代表、青年教工代表、女性代表。常务委员会拟由9人组成,拟提名常务委员候选人10名,差额1名。
根据《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第二十二届团委拟设书记1名,副书记7名,其中包括专职4名,挂职、兼职4名(含2名挂职或兼职青年教师、2名兼职学生)。
(二)委员产生办法
由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第二十一届委员会广泛征求所属团组织和团员的意见,提出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西南交通大学党委和团省委同意后,提交大会主席团,经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提交各代表团(小组)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三)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产生办法
常务委员、书记、副书记由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第二十一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预备名单,报西南交通大学党委和团省委同意后,提交选举人酝酿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第二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筹备委员会
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第二十二次代表大会成立筹备委员会,负责团代会有关事项。廖军同志任筹委会主任,王蔚、张江泉、何诣寒、朱炜同志任筹委会副主任,筹委会下设组织工作小组、报告起草和宣传工作小组、会务和联络工作小组、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开展具体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
召开团代会,是我校广大团员青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二级团组织要切实加强领导,要把筹备好我校第二十二次团代会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推进共青团改革的重要举措,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按照整体部署,扎实做好各阶段工作。各二级团组织负责人作为各选举单位负责人,精心组织本单位的代表选举和委员候选人的酝酿提名工作。各项工作的推进情况要主动、及时向同级党委和校团委沟通汇报,确保团代会筹备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统筹推进工作
要以筹备我校第二十二次团代会为契机,统筹团的各项重点工作,推动工作取得新成效。各二级团组织要准确把握关键环节,严格把牢代表条件、严格把控推选程序、严格把握代表结构,使代表构成更加贴近普通青年学生,体现改革精神。要以严谨细致、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及时间要求完成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团代会取得圆满成功。
(三)强化氛围营造
要把筹备召开好我校第二十二次团代会作为大力推进从严治团的实际行动。要通过团代会代表推选,对全体团员、团干部进行一次团员意识和民主集中制教育。要把团代会作为展示学校共青团工作、提高共青团影响力的有利契机,扎实做好宣传工作,使共青团工作影响更深、覆盖更广、更加体现团员青年意愿。
五、注意事项
(一)做好代表酝酿和选举
各选举单位要根据《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第二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不含差额数)》(附件1)认真做好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推荐,于11月3日前将《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第二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册》(附件3)报本单位党委和校团委审批,并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开展本单位选举工作,并于11月10日前将《关于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第二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酝酿及代表选举情况的报告》(附件5)、《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第二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册》(附件4)报校团委。选举结束后,组织当选代表填写《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第二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7)并存档。
(二)做好委员候选人酝酿和提名
各代表团要广泛征求团员青年意见,提出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经本单位党委同意后,于11月20日前将第一轮《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第二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附件6)报校团委。11月24日前,将第二轮《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第二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附件6)报校团委。
(三)工作情况报告
所有上报材料需报送纸质文档(一式两份,加盖选举单位公章),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联系人:李 娜 潘 黎
电 话:028-66366097(传真) 66366098
通讯地址: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综合楼252办公室
电子邮箱:tuanwei@swjtu.edu.cn
附件:
1.《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第二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不含差额数)》
2.《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第二十二次代表大会工作日程安排》
3.《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第二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册》
4.《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第二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册》
5.《关于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第二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酝酿及代表选举情况的报告》
6.《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第二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7.《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第二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8.《共青团四川省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表》
9. 填表说明
通知附件:/uploadFiles/201710/23/_B_201710231427513127.zip
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