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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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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校团学新媒体平台进行备案登记的通知

来源:校团委  作者:郑源     日期:2018/9/29 10:06:00   点击数:7545  

全校各级团学组织:

近年来,学校校院两级团学组织按照共青团“进军网络新媒体”的部署,大力加强微信、微博等平台建设,旗帜鲜明发声音、亮态度,在校园中持续唱响青春正能量,传播矩阵逐步成形,话题活动丰富,在网上形成了较大的传播力、吸引力和影响力。同时,面对信息技术快读发展,青年学生思想多元多变以及网络舆论生态纷繁复杂的形式,部分团学组织开设的微信、微博账号存在“僵尸号”现象,存在较大安全风险,需要高度关注。

根据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校园新媒体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络信息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强化互联网思维和阵地意识,强化网络舆论引导,确保团学组织网络信息安全,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学校“网上共青团12345”工作模式,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多声部的学校团学工作新媒体矩阵,校团委决定开展全校各级团学组织开办的各类网络新媒体平台清查和备案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登记范围

全校校院两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青协、社团及团学媒体中心等开办的数字出版物、数字广播、手机短信、手机彩信、移动电视、社交网络、桌面视窗、数字电视、数字电影、触摸媒体、手机网络、H5、移动客户端等新型传播媒介,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微信、QQ空间、头条、知乎、抖音、易班、手机报、APP客户端、网络视频等各类新媒体平台。

二、备案登记方式及有关要求

全校各级团学组织及指导教师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国家关于互联网管理的相关规定,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调查摸清本单位各级各类网络新媒体平台情况,明确账号注册及管理主体、指导教师、在用状态等情况,请如实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团学网络新媒体平台备案登记表》(见附件),经所在团组织负责人签字和盖章,并于10月12日(星期五)下午17:30前将表格纸制版交犀浦校区综合楼254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tuanwei@swjtu.edu.cn。未按要求进行备案登记的团学组织新媒体平台,校团委将有关情况报送至学校党委宣传部、信息化与网络管理处,并通报至学院党委,责令注销域名,限期关闭相关网络新媒体平台。

咨询电话:郑老师 刘老师  66367148

附件:西南交通大学团学网络新媒体平台备案登记表/uploadFiles/201809/29/_B_201809291013524226.doc


                                          校团委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