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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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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西南交通大学第三十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

来源:团委  作者:张敬文     日期:2020/11/16 15:58:29   点击数:4347  

各学院团委、各学院学生会:

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关于推进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西南交通大学学生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拟召开西南交通大学第三十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召开时间

2020年11月27-28日(星期五、星期六)

二、大会主要任务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团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第二十二次团代会精神,认真总结第二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以来学生会的工作,明确今后一年我校学生会工作任务,选举产生西南交通大学第三十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以及学生委员会委员,修订《西南交通大学学生会章程》,进一步推进学校学生会深化改革,确保学生会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和团委的具体指导下,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人才培养大局,明确职能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在全力服务“一带一路”倡议、“交通强国”、“教育强国”等国家战略和全力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事业中发挥积极作用,引导广大同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大会代表资格条件及产生办法

(一)代表资格条件

1.全日制本科在籍在校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学习成绩优秀。

5.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6.港澳台学生可作为所在选举单位代表参加学生代表大会;来华留学生如有意愿参加学生代表大会,可以特邀代表形式列席。

(二)代表名额、构成及产生程序

按照《实施方案》和《规则》要求:“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团学组织”,“非校、院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0%”,大会代表由各学院学生构成,学代会拟定代表总数为262人,共划分为10个代表团。各学院代表名额原则上根据各学院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代表要覆盖各年级并适当注意代表中女性代表、少数民族代表、港澳台学生代表及其他方面代表的比例。

各学院按分配名额组织学生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组织召开学院学生大会(学生的代表会议或学代会)选举,公示无异议后产生本学院学生代表。

四、学生委员会委员、主席团候选人资格条件及产生办法

根据《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在代表大会的基础上,成立学生委员会,作为学生会的日常执行机构,负责执行学代会重要决议和决定,发挥议事、决策、部署等作用,统筹规划学生会年度工作任务。主席团是学生委员会的领导机构,主持学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一)学生委员会委员、主席团候选人资格条件

除了符合代表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性。政治面貌应当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家国情怀,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先进性。应具备较强的统筹协调能力、组织沟通能力,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原则上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3.群众性。应当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热爱学生会工作,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二)学生委员会名额、构成及产生程序

西南交通大学第三十届学生委员会拟由26名委员构成,优先推荐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学生委员会委员。

在广泛征求学院学生会意见基础上,由学院团组织从提名,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团组织考察公示,学院党组织审核确定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进行等额选举。

(三)学生会主席团名额及产生程序

第三十届学生会主席团拟由5人构成。

在广泛征求各学院团组织、学生会意见基础上,经个人自愿报名、组织推荐,学院团组织审查推荐,学院党组织考察同意,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考察公示,提交学校党委和省学联审核确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进行差额选举。学生会主席团成员5名,按照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20%,差额1名。

五、工作要求

(一)成立筹备工作组

为保障学代会各项筹备工作有序推进,成立学代会筹备工作组,在校党委领导和校团委指导下进行,负责具体工作开展。构成如下(按姓氏笔画顺序):

组  长:赵天胤

副组长:甘倬蔓、王海旭、王童、付忻、赵日鑫。

下设5个小组:秘书组、宣传工作组、资格审查组、提案工作组、会务和组织工作组。

(二)做好大会代表酝酿选举

各学院团委根据《西南交通大学第三十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附件2),按照大会代表产生程序,认真做好代表酝酿选举工作,并将选举结果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第三十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册》(附件3)、《西南交通大学第三十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4),于11月18日前提交大会筹备工作组。

(三)做好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酝酿提名

各学院团委应广泛动员,按照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程序,认真做好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酝酿提名工作,经考察公示,学院党组织审定后,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第三十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册》(附件5)、《西南交通大学第三十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表》(附件6),于11月18日前提交大会筹备工作组。

(四)做好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政治考察

经各学院团委和学生会广泛动员,个人自愿报名、组织推荐,学院团组织审查推荐,学院党组织考察同意,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请相关学院继续配合做好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工作。

(五)做好提案工作征集

各学院团委应在广泛征集学生意见、充分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做好针对学生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的提案征集工作,并于11月28日前将《西南交通大学第三十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表》(附件7)提交大会筹备工作组。

 

上报材料需报送纸质文档(一式一份,加盖选举单位公章),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联系人:贾寒琪       何芙馨

电  话:18709470037  13408618622

地  址: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综合楼254办公室

邮  箱:swjtu_assessment@sina.com

 

附件:第三十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相关附件1-8.docx

 

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

西南交通大学学生会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