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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

来源:团委  作者:李振宇     日期:2020/11/24 14:58:29   点击数:1117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积极适应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新发展、共青团组织深化改革新形势和大学生成长成才新特点,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7〕31号)、《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教思政〔2020〕1号)、《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中青联发〔2018〕5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发挥好共青团服务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人才培养中心工作的重要作用,主动迎接新时代中国高等教育面临的挑战与机遇以及党对新时代青年的要求与期望,主动对接“一带一路”倡议、“交通强国”、“教育强国”等国家战略需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是充分借鉴第一课堂教学育人机理和工作体系,整体设计学校校园文化内容、项目供给、评价机制和工作体系,实现共青团组织实施的思想政治引领、素质拓展提升、社会实践锻炼、志愿服务公益和自我管理服务等第二课堂活动的科学化、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实现学生参与第二课堂可记录、可评价、可测量、可呈现的一整套工作体系和工作制度。第二课堂建设坚持以学生成长和发展为中心、以网络平台为支撑、以项目库建设为核心、以指导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以规范管理为保障,主动融入人才培养大局,逐步健全完善与第一课堂深度融合、相辅相成的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西南交通大学2017级及以后所有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按要求完成第二课堂学时规定者,才能准予毕业。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能

第四条 学校成立第二课堂建设领导小组,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教务处负责人、校团委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教师工作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统筹开展学校第二课堂建设。

第五条 第二课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具体负责第二课堂信息管理、项目管理、学生管理以及成绩单管理等工作。学生第二课堂总学时认定工作由各学院团委统筹负责,具体审定学生第二课堂学时的完成情况,计入成绩档案。

第六条 第二课堂项目的建设、督导以及质量评估等工作,纳入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和教学质量保障工作委员会统一管理。

第七条 教师指导学生参加第二课堂计入工作量,第二课堂体系建设经费纳入人才培养成本,专项用于支持第二课堂建设。


第三章 信息管理

第八条 第二课堂实行信息化管理,通过第二课堂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第二课堂项目在线发布、学生在线选择、评价在线反馈、学时在线记录、成绩单在线打印等功能,系统将自动记录学生基本信息、参与第二课堂信息、成绩信息等,逐步形成学生成长数据池,最终在学生毕业时形成一张“第二课堂成绩单”,实现学生第二课堂培养的科学化管理、规范化实施、全员化参与和全程化跟踪。

第九条 在项目开展前1个月,各项目方通过学校统一账号登录第二课堂信息管理系统提交项目开设申请,经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视为开设成功,同时在系统中予以发布,在项目实施完成后按要求给予学生成绩。

第十条 学生通过学校统一账号登录第二课堂信息管理系统,查看项目信息,根据个人成长发展需求和兴趣爱好自主选择参加项目,同时在按要求完成项目后,对项目进行评价反馈。


第四章 项目管理

第十一条 第二课堂项目按照形式分为讲座、活动和竞赛等多种形式。按照类别设置七大模块,包括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类、艺术体验与审美修养类、文化沟通与交往能力类、心理素质与身体素质类、社会工作与领导能力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类。

1、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项目:开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思想道德建设等内容的项目,主要记载大学生参加党校、团校培训和思想引领、价值塑造类活动等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2、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类项目:开设提升专业学术能力、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加强科学研究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等内容的项目,主要记载大学生参加学术、科技竞赛和创新创业类活动等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3、艺术体验与审美修养类项目:开设加强通识教育、艺术素养教育和精品文学鉴赏等内容的项目,主要记载大学生参与文学艺术和人文情怀类活动等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4、文化沟通与交往能力类项目:开设培养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跨文化交流、提升全球视野等内容的项目,主要记载大学生参与团队训练、演讲辩论和跨文化交流活动等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5、心理素质与身体素质类项目:开设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情感情绪管理和身体素质训练、塑造健全人格等内容的项目,主要记载大学生参与心理、身体素质类活动等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6、社会工作与领导能力类项目:开设各级各类骨干培训、自我管理与提升教育和领导力培养等内容的项目,主要记载大学生在校内各级党组织、团组织和学生组织的工作任职履历、在校外的社会工作履历和各级各类大学生骨干培训等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7、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类项目:开设提升大学生实践能力、社会担当和感恩奉献意识培养等内容的项目,主要记载大学生参与“三下乡”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课外的实习实训类活动等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第十二条 第二课堂项目按照主体设置三个层级,包括校级项目、院级项目和一般项目。校级项目主要面向全校大学生开设,重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院级项目主要面向本院学生,结合学院专业特点开展特色活动,重在提升学生专业实践能力;一般项目主要面向团支部、学生组织等群体开设,重在提升团学组织凝聚力。

第十三条 第二课堂按照“资源共享、质量保障、优势互补、各具特色”原则建设重点“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以项目质量评价为依据对项目进行定期淘汰遴选。入库项目由项目组织方自主申报并提交项目建设方案,经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入选项目库。入库项目应按照项目建设方案组织实施。


第五章  学生管理

第十四条 第二课堂必修环节为64个学时,原则上每1个小时计1个学时。前六个模块必修环节为48个学时,其中,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心理素质与身体素质类项目,至少各完成8个学时;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类、艺术体验与审美修养类、文化沟通与交往能力类、社会工作与领导能力类项目,至少各完成2个学时;第七个模块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类项目,至少完成16个学时。实施学时预警,引导学生合理参加第二课堂项目。

第十五条 学生根据项目开设要求,在第二课堂信息管理系统中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选课,并按要求完成项目参与和项目评价者可获得相应学时,中途退出或未完成上述环节者,不能获得学时。具体项目学时认定由项目组织方在项目实施完成后确认。


第六章  成绩单管理

第十六条 在学生毕业时,第二课堂信息管理系统将生成经学校认证的“西南交通大学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作为学生在大学期间综合素质成长情况证明,与第一课堂成绩单共同记录学生大学阶段成长经历,绘制学生成长“自画像”。

第十七条 西南交通大学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以学生需求为中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强调科学性、客观性、价值性,作为学校人才培养评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社会单位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西南交通大学第二、三课堂建设实施办法(试行)》(〔2017〕10号)同时废止。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学校授权校团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