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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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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西南交通大学2023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来源:团委  作者:校团委宣传部     日期:2023/6/5 10:18:52   点击数:10265  

各二级团组织、全体师生: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习近平总书记与大学生在一起”学习分享活动的通知》精神,切实发挥共青团作为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作用,引导广大青年在切身体验新时代伟大变革中,进一步深刻感受习近平总书记的坚定信仰信念、深厚人民情怀、强烈历史担当、求真务实作风,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思践悟,努力成长为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学校决定2023年继续开展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践主题

    强国有我、青春有为

二、实践内容

(一)主题实践

各学院团委和相关单位组织师生实践队走进农村、社区、企业、科研院所、军营等,通过国情考察、社会观察、调查研究、学习体验等形式,重温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考察足迹;通过实习实训、岗位体验、参观调查、志愿服务、优秀校友(企业)走访等形式,践行小我融入大我、青春献给祖国,在“行走的课堂”中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 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在真学真看真听中感悟思想伟力、深化人民情感、强化责任担当。聚焦红色基因传承、理论普及宣讲、发展成就观察、服务党政大局、就业创业实践、基层志愿服务等六个方面开展实践活动,在实践中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走在“两个维护”的最前列,团结广大青年为实现党的二十大擘画的宏伟蓝图而努力奋斗。

(二)专项行动

根据2023年团中央、教育部及省市、学校相关工作安排,校团委将及时转发全国及省市、学校相关单位专项社会实践活动通知至新青年素质网,由各学院及师生按照通知要求申报,申报专项行动不占校级团队名额。

1.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专项行动

活动目的:鼓励师生团队根据自身专业特长,积极投身“一带一路”“乡村振兴”“交通强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重大战略中建功立业,组建专家教授带队的专项团队赴实地开展科研攻关、政策宣讲、文化宣传等实践活动。

参与对象:有纵横向科研项目支撑的师生团队

参与方式:下载附件表格申报

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专项行动

活动目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回信重要精神,将思政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引导师生扎根基层创新创业。

参与对象:(1)已报名或有意向报名学校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参赛队伍。(2)其他报名队伍可结合主题同时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实践活动。(3)其他符合当地需求的创新创业项目团队。

参与方式:

(1)报名队伍需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进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比赛通道的网上报名。

(2)报名队伍除须按申报流程提交报名材料外,各学院、单位完成申报项目汇总后,还须将《项目申报表》(附件1)、《团队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swjtukcgzs@163.com。

3.2023年四川省“逐梦扬帆计划”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活动目的: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引导在校大学生主动参与岗位实习和社会实践,不断深化岗位认知、提升就业能力,助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

参与对象:我校在校全日制大学生

参与方式:学生进入“天府新青年”微信公众号“青年发展”专区“云服务平台”“逐梦扬帆计划”板块进行线上注册。6月至7月,学生登录“逐梦扬帆计划”平台,在线选择意向岗位,学生和企业双向选择后按规定时间上岗。

4.2023年全国大学生“七彩假期”志愿服务示范团队专项

活动目的:为切实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城市随迁子女等少年儿童群体的关心关爱,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秘书处联合举办2023年青年志愿者“七彩假期”志愿服务示范团队活动。

参与对象:5月25日前已通过青志联、学院青协提交报名表的实践队

参与方式:详见活动通知

https://mp.weixin.qq.com/s/xxlEZcY9rQkCKVqStG0jMw

5.2023年全国大学生“两弹一星”精神志愿宣讲团队专项

活动目的: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强国复兴有我”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相关要求,引导动员青年学生大力弘扬“两弹一星”精神,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开展“两弹一星”精神志愿宣讲活动。

参与对象:5月13日前已通过青志联、学院青协提交报名表的实践队

参与方式:详见活动通知:

https://mp.weixin.qq.com/s/c5DjJdmJJPFSigtYoVsfMA

6.2023年全国大学生“防治结核 志愿有我”志愿宣讲团队专项

活动目的: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的重要论述和“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重大疾病,实现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健康为中心”的重要指示,按照《关于印发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活动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要求,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传染病防控司、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联合开展2023年全国大学生“防治结核 志愿有我”志愿宣讲活动。

参与对象:5月13日前已通过青志联、学院青协提交报名表的实践队

参与方式:详见活动通知:

https://mp.weixin.qq.com/s/lS8OC2xu_z5DOj8kd3t7AA

7.“推普助力乡村振兴”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语言文化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共青团中央青年发展部联合举办2023年暑期“推普助力乡村振兴”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

参与对象:全校师生

参与方式:6月16日前按照附件7要求填表提交至校团委,校团委择优推报。

8.西南交通大学“同心育人”校企对接暑期社会实践专项

活动目的: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人才培养与就业有机联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招生就业处牵头组织开展“同心育人”校企对接暑期社会实践专项活动,共计2个类别,纳入学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体计划,各学院师生可根据情况选择申报对应的暑期社会实践专项。具体通知及申报要求详见招生就业处网站:https://jiuye.swjtu.edu.cn/career/news/view/tzgg/7623408345847699677

参与对象:全校师生

报名方式:按招就处通知要求申报

9.西南交通大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宣讲实践专项

活动目的: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公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学校党委统战部、校团委联合设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宣讲实践专项。鼓励师生前往少数民族聚居地区通过多种方式宣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参与对象:全校师生

参与方式:下载附件表格填写申报,由校团委立项考核

三、申报说明

(一)实践活动参与对象需为交大在职教职工及在籍在校大学生,可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活动。

(二)社会实践活动期间,须每日进行队伍安全情况汇报,若有突发情况,应及时上报并取消实践活动。

(三)团队分为校级团队(重点团队和一般团队)、专项团队、院级团队。

1.校级团队:由校团委负责审批、管理、成果验收。

校级团队立项指标主要参考学院学生人数确定,在校本科生1000人以上的学院校级团队立项不超4支,在校本科生500-1000人的学院校级团队立项不超3支,在校本科生500人以下的学院校级团队立项不超2支,各机关部处申报校级团队不超过2支,重点团队原则上不得超过各单位推荐总数的50%。

校级重点团队:团队学生人数3-8人,团队指导教师1-2名,指导教师需随队参加活动。

校级一般团队:团队学生人数3-8人,团队指导教师1-2名。

2.院级团队:院级团队队伍数量不限,由学院负责组织、管理、成果验收,校团委备案。

3.专项团队:各专项团队申报详见校内各单位相关通知,校级专项由发布通知单位统筹管理。

四、经费支持

本次社会实践活动经费采取学校支持、项目自筹等渠道解决。

校级团队、专项团队由校团委支持经费,校级重点团队支持2000元/支、一般团队支持1000元/支。“同心育人”校企对接暑期社会实践专项由招生就业处统筹支持。院级团队由学院统筹支持。

五、申报流程

(一)6月5日-6月12日:实践队确定实践地点、制定实践计划。各实践团队填写《项目申报表》(附件1)、《团队信息汇总表》(附件2)、《校级队伍保险信息汇总表》(附件3)、《社会实践项目协议》(附件4),将电子版提交至各单位负责老师处,附件中涉及个人签名必须本人签名。

(二)6月13日-6月15日:各学院、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于6月15日下午17:00前将附件1至附件4签章后送至综合楼25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zlshijianbu@163.com。

(三)6月16日-6月20日:校团委组织评审申报项目,公布立项结果。院级申报项目由各学院自行组织立项,汇总表报校团委备案。

(四)6月下旬-8月下旬:学校举行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行前培训,制作队长手册,立项团队及师生按申报计划开展社会实践活动。9月,各单位按照后续通知及时在第二课堂系统开课,并组织队伍按时选课,进行活动报备。

六、总结表彰

校团委将组织评选优秀实践队伍及个人,校级团队评优由校团委统一组织,院级团队考核由学院团委组织。获得表彰的学生个人可以申报创新实践学分。校级优秀社会实践队,每队获2个校级优秀实践个人名额,另可追加支持实践活动经费1500元。其余圆满完成实践任务的校级队伍,每队获1个校级优秀实践个人名额。院级优秀社会实践队评优指标由学院团委参考校级队伍标准制定,学院统一评选后汇总至校团委备案,优秀社会实践队指导教师将给予表彰奖励。

七、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团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立足共青团“三力一度两保障”工作格局,发挥共青团实践育人在高校“大思政”工作体系和“三全育人”工作格局中的重要作用,推动社会实践活动内涵化、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发展。在开展实践育人工作中,要结合学院现有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基地等平台,推动共青团实践育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各二级团组织要按照《西南交通大学2023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手册》(立项通知时发布)要求,制定详细、周密的暑期“三下乡”工作方案,指派专职教师负责学院“三下乡”工作,加强安全教育,开展行前安全培训,做好应急预案。各立项团队必须签订《2023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项目协议书》。校级团队、校级专项团队由校团委组织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心育人”校企对接暑期社会实践专项团队按指导单位要求购买保险,院级团队师生由学院团委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各二级团组织和指导单位要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引导学生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

(三)各实践队禁止前往自然灾害频发地区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严格遵守属地应急管理部门要求,听从组织单位统一安排,认真做好准备,制订针对突发自然灾害的应急方案,建立点对点联系机制,如遇突发自然灾害应立即结束实践活动,听从当地应急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和安排。社会实践活动期间,校级实践队负责人须每日于QQ群进行队伍安全情况、活动情况汇报,学院须安排专人负责院级队伍每日安全打卡工作,若有突发情况,应及时上报并取消实践活动。

未尽事宜,请各学院该项工作负责教师加入微信群“交大二级团组织实践育人工作群”实时沟通。

校团委联系咨询电话 郑老师、罗老师:028-66367148。

  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2023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项目申报表

  附件2:西南交通大学2023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团队信息汇总表

  附件3:西南交通大学2023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活动投保清单

  附件4:西南交通大学2023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项目协议

  附件5:西南交通大学2023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必修环节

  附件6:西南交通大学2023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反馈表

  附件7:教育部语用司-关于开展2023年”推普助力乡村振兴“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附件1-7下载链接:

2023年三下乡通知附件下载1-7.rar


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