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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优秀大学生到郫都区街道(部门)兼职的通知

来源:团委  作者:校团委组织部     日期:2023/6/21 16:44:42   点击数:2769  

大学生兼职工作作为青年人才培养的有效载体,是学校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的重要环节,是大学生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的重要内容。我校拟向共青团郫都区工作委员会推荐全日制在校优秀大学生(含研究生)到郫都区街道(部门)兼职,担任团建指导员,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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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拔条件

1.在校全日制大学生(含研究生),18岁至35周岁(特别优秀可适当放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3.优先考虑参与校院两级“青马工程”培训班学员;

4.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青年工作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定;

5.坚持人民立场,致力于投身青年工作;热爱共青团事业,坚持以青年为本,深深植根青年、充分依靠青年、一切为了青年,能精准握住广大青年的脉搏,做青年友,有较好的青年群众基础和强大的号召力;

6.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学习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善于在同广大青年的密切交往中提高工作本领、在同青年打成一片中找到做好青年工作的有效办法;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在读期间有课业不及格情况的;

6.其他不符合选拔资格条件的。

三、职责职能

协助做好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开展基础团情收集、基层组织建设、团员先进性教育管理、团属阵地建设运营、所在单位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上岗履职时间从2023年7月3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其中7月至8月期间,每月上岗日不低于15个工作日;9月至10月,每周上岗日不低于2个工作日。

四、考核及评优

兼职期间,学生自觉接受所在单位、郫都区团委、西南交大团委的多重管理。

工作期满、考核通过后,经各接收单位推报,团区委、西南交大团委共同审核后从推报人员中择优评选出一批优秀兼职人员予以通报表扬,并有机会参与上级团组织“两红两优”评选推荐。

五、工作保障

1.郫都区部门兼职副书记(团建指导员)的意外险由团区委保障,其他保障由各接收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设定(提供一定的用餐补助和交通补贴)。

2.团区委搭建平台,促进兼职人员沟通交流学习;各接收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工作保障,指导开展工作。

六、报名流程

有意向参与此项目的同学请于2023年6月25日17:30前(星期日)填写附件申请表,将附件及选拔材料等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综合楼251校团委办公室,电子版请打包(文件命名:XX学院XX郫都区街道(部门)兼职岗位申报材料)发送到邮箱:swjtutuanweizzb@163.com。

材料清单:

1.《“统选兼用”优秀青年人才进入团的基层工作骨干队伍报名表》;

2.近3年获得的荣誉证书复印件;

3.共青团员、中共党员身份证明;

4.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面试等选拔事宜另行通知(拟于6月底进行)。

 

联系人:李麒麟

联系电话:028-66366095


附件:“统选兼用”优秀青年人才进入团的基层工作骨干队伍报名表.doc

 

校团委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