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2023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队伍立项公示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习近平总书记与大学生在一起”学习分享活动的通知》精神,切实发挥共青团作为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作用,引导广大青年在切身体验新时代伟大变革中,进一步深刻感受习近平总书记的坚定信仰信念、深厚人民情怀、强烈历史担当、求真务实作风,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思践悟,努力成长为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学校2023年继续开展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一、立项情况
经师生自行组队申报,各学院、机关部处推荐,主管单位审批,立项暑期社会实践团队698支,其中校级团队110支(其中校级重点49支、校级一般61支),专项团队146支(其中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专项行动12支、“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专项49支、2023年四川省“逐梦扬帆计划”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6支、2023年全国大学生“七彩假期”志愿服务示范团队专项4支、2023年全国大学生“两弹一星”精神志愿宣讲团队专项4支、2023年全国大学生“防治结核 志愿有我”志愿宣讲团队专项2支、“推普助力乡村振兴”专项7支、“沿着总书记足迹,感悟新时代十年伟大成就”专项20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专项21支、“同心育人”校企对接暑期社会实践专项21支,院级团队442支。
二、经费支持
本次社会实践活动经费采取学校支持、项目自筹等渠道解决。校级团队、校级专项等重点团队支持2000元/支、一般团队支持1000元/支,由校团委统筹支持。“同心育人”校企对接暑期社会实践专项立项团队由学校招生就业处统筹支持。院级团队由学院统筹安排。校级队伍待验收合格后凭票据实报销。
三、工作安排
1、实践活动参与对象需为西南交大在籍在校师生,以自愿为前提,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活动,不得前往自然灾害频发地区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2、各专项活动管理单位务必重视对全体立项团队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扎实开展安全培训,相关要求详见校团委《西南交通大学2023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手册》(见附件3)。各管理单位须按要求为院级队伍师生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切实保障外出实践师生的人身安全。
3、各指导教师务必做好实践队伍的指导和安全保障工作。其中,校级重点团队必须有指导老师全程随队参与实践活动。
4、实践队员务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安全,珍爱生命。遇到危险情况要立即向当地政府、公安机关等单位求助,科学施救。遇到极端天气、地质灾害等特殊情况,可申请更改实践时间、地点或取消实践计划,请实践队负责老师及时向校团委报备。
5、请各校级团队学生负责人须即日起加入对应QQ工作群,进群后请备注项目编号(项目编号见立项名单)+队长姓名。校级团队QQ群819476480,校级专项团队QQ群678210774,“同心育人”校企对接暑期社会实践专项实践活动QQ群:656935593 。
6、第二课堂学时认定。实践活动结束并提交成果验收合格后,方可开课录入学时,由实践队所在学院和相关单位组织开课录入学时。以社会实践 1 小时计 1 学时,每日时长上限为 8 学时,按项目级别确定总时长认定上限:校级重点队伍和专项队伍总时长认定上限为 16 学时;校级一般队伍总时长认定上限为 14 学时;院级队伍总时长认定上限为 12 学时。
7、实践队队长行前培训会。培训时间定于6月26日下午14:30-16:30,培训地点:犀浦校区图书馆二号报告厅,所有校级队伍、校级专项队伍队长须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现场将以学院为单位发放实践队队旗,请学院负责实践育人工作老师做好相关工作安排。
四、联系咨询
校级团队、校级专项团队及总体协调事宜(校团委郑老师、罗老师028-66367148),“同心育人”校企对接暑期社会实践专项具体事宜(招就处贾老师028-66366571)。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6月26日17:30前到综合楼254办公室反映,公示期间恕不接受匿名反映情况,联系电话:66367148。
附件1:2023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校级队伍、校级专项队伍立项表
附件2:2023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院级队伍立项表
附件3:2023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手册
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