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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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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四川省委办公室关于选派优秀青年人才到团省委挂职(顶岗)锻炼的通知

来源:团委  作者:团委组织部     日期:2024/1/22 18:39:15   点击数:2148  

各二级团组织:

为继续深化共青团改革,团省委决定遴选一批优秀青年人才到团省委挂职(定岗)锻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1—2名挂职(顶岗)锻炼干部人选。

团省委将根据推荐人选的具体情况和工作需要择优选择,统一安排到团省委机关有关部(室)工作。

二、推荐条件

从我校优秀青年职工和基层团干部、“青马工程”学员中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原则上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政治素质过硬。

(二)副处级干部人选年龄不超过38周岁,一般干部人选年龄不超过33周岁。

(三)热爱党的青年工作,善于直接联系服务青年。

(四)作风务实、敢于担当、甘于奉献。

(五)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干部管理和待遇

(一)选派人选在原单位任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或相当层次职务(职级)的,安排到团省委机关有关部(室)挂职锻炼;在原单位任四级主任科员以下或相当层次职务(职级)的,安排到团省委机关有关部(室)顶岗锻炼。在原单位任副处级及以上或相当层次职务(职级)的,可安排到团省委机关有关部(室)挂职任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

(二)挂职(顶岗)锻炼时间为1-2年,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挂职所任职务(职级)自行免去。挂职(顶岗)锻炼干部挂职(顶岗)锻炼期间以团省委管理为主,有明确工作分工,原则上不再承担派出单位工作。

(三)挂职(顶岗)锻炼期间,不改变身份,行政、工资关系等保留在原单位,只转组织关系。

(四)挂职(顶岗)锻炼结束后,团省委将对挂职(顶岗)锻炼干部在挂职(顶岗)锻炼期间的表现出具工作鉴定,分送挂职(顶岗)锻炼干部所在地(单位)团组织和组织人事部门。挂职(顶岗)锻炼期间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者有其他不适宜继续挂职(顶岗)锻炼情形的,可提前结束。

四、相关要求

各二级团组织根据条件要求,扩宽视野,精心选拔,高质量做好(顶岗)锻炼干部人选的推荐工作。于2024年1月24日(星期三)12:00前将登记表报至校团委组织部,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wjtutuanweizzb@163.com。


联系人:周朝梦

联系电话:028-66366098


附件:推荐人选登记表.docx

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