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27届“四川青年五四奖章”推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团组织:
根据上级团组织相关工作要求,现面向我校青年个人和集体开展第27届“四川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候选人(集体)推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一)“四川青年五四奖章”个人申报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
2.努力践行“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特别是为国家和四川赢得重大荣誉以及在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民族团结进步等领域做出重大贡献的青年典型;
3.获得过市级青年五四奖章或者其他市厅级以上荣誉;
4.年龄为14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1日2010年4月30日出生),户籍在四川或在四川工作生活的优秀青年人才。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二)“四川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条件
1.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2.在国家及全省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
3.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在四川或在四川工作生活的青年数占总人数60%以上的集体。
二、工作要求
1.各二级团组织可推报不多于1个“四川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或“四川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候选集体。
2.各二级团组织请认真组织推荐对象的申报、审查和推荐工作,确保推报对象申报材料完整并真实可信。
3.各二级团组织请于2月27日(星期二)12:00前向校团委根据附件1要求提交电子和纸质材料。
电子材料:打包命名为XX学院-申报“四川青年五四奖章”,发送至邮箱swjtutuanweizzb@163.com;
纸质材料:加盖学院团委公章后,提交至校团委组织部(犀浦校区综合楼253办公室)。
联系人:张敬文
联系电话:028-66366098
附件:附件1:第27届四川青年五四奖章申报材料一览表.xlsx
校团委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