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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兹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度共青团工作表彰的通知

2021/3/29 13:59:59 2724次浏览

利兹学院各团支部及学生组织:

  2021年以来,全校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和广大团员青年在学校党委的大力支持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引领下,着力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广大师生做出了良好的表率。为表彰优秀团员,树立标杆,引导广大青年牢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让广大团员在这有着重要历史意义的一年展示出属于自己的傲人风采。经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按照《团章》要求,根据团委关于2020年共青团工作表彰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校(院)级示范团支部、校级“十佳”团支部书记推荐人选、校级优秀团干部、校级优秀团员、院级优秀团员、院级学生团干部。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

1、 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 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且每年累计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0小时;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加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 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原则上要求满足综合排名在专业前50%,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2020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 遵规守纪自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团的章程, 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按要求缴纳团费。

5、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

6、 已在“智慧团建”系统注册并完整录入。

7、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0年12月31日)。

8、近两年获得过院级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优先考虑。

9、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十佳”团支部书记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 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直接联系青年成效突出,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3、 工作能力过硬。热爱团的工作, 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在抓团员青年思想政治引领上有招数、有作为。2020年度在所在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同时能够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原则上要求满足综合排名在专业前40%。

4、 工作作风优良。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认真参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求真务实, 克己奉公, 廉洁自律,严格落实共青团和学校相关规定精神, 坚决“强三性,反四风,去四化”。

5、 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且每年累计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0小时;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加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6、 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

7、 已在“智慧团建”系统注册并完整录入。

8、 截至2021年4月30日,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一年。参评“十佳”团支部书记要求于2020年度担任团支部书记或团支部副书记,连续任职时间不少于一年。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优秀团干部。

9、 近两年获得过院级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优先考虑。

10、 “十佳”团支部书记自愿提交申请。

(三)校级(院级)示范团支部

1、 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 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效履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团支部整理整顿等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

3、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 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成效明显,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4、班子建设好。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 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可度。

5、所属团员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

6、 所属团员、团干部均已完整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并及时更新录入信息;基础团务开展情况在“智慧团建”系统中有体现;整理整顿工作状态为合格,并且未纳入重点整顿。

7、 近两年获得过院级及以上组织或单位授予的集体荣誉称号优先考虑。

8、校级(院级)示范团支部自愿申请。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严实标准。各级团组织要在评选推报工作中提高政治站位,要将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优中选优。本次表彰时间为2020年自然年度,2020级新生及新生团支部由于学习、工作未满一年,不参与本次表彰。

(二)校(院)级示范团支部由各团支部自愿申请,推荐排名第一的院级示范团支部,将推荐参评校级示范团支部(全校十名)。校(院)级示范团支部报送材料需附2020年秋季新下发的《团支部工作指导手册》于3月30日中午12:00以前交至余典老师处(X30535)。

(三)推荐校级优秀团干部、校级优秀团员时,应结合学院团委《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的通知》相关工作开展,原则上应优先推荐评议等次为“优秀”的团员(推荐获得优秀个人者,获得“优秀”评议等次,推荐单位为校级、院级学生组织的团员,也应在所在班级团支部获得“优秀”评议等次)。拟推荐名额见附件。

(四)推荐表后所附的集体(个人)材料电子版请于3月30日中午12:00以前,以团支部为单位打包发送给班团联合会对接人员,由班团联合会负责汇总。

附:班团联合会对接人员联络表


   


附件1 西南交通大学利兹学院2020年度共青团工作表彰拟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4西南交通大学2020年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docx

附件3 西南交通大学2020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docx

附件5 西南交通大学2020年度校级(院级)示范团支部申报表.docx

附件6(团支书汇总):   利兹学院团委XX团支部2020年度共青团表彰优秀共青团员推荐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2西南交通大学2020年度“十佳”团支部书记申报表.docx

附件7(团支书汇总):   利兹学院团委XX团支部2020年度共青团表彰优秀团干部推荐名单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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