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学生社团改革,规范学生社团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支持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关于推进学生社团深化改革的实施方案》(西交党〔2020〕13号)、《西南交通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见附件3)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在全校范围内招聘部分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聘岗位及职数
学生社团专业指导教师、思政指导教师数名(见附件1)
二、岗位职责及要求
(一)指导学生社团发展建设,把握学生社团发展正确方向;
(二)加强社团成员思想政治教育,规范学生社团日常管理;
(三)指导学生社团相关活动,开展学生社团骨干培训;
(四)定期对所指导学生社团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发现掌握、指导整改社团建设、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向校团委报告等。
三、资格及条件
(一)本校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具备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和与社团发展相关的专业知识;
(三)工作经验丰富,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关爱学生成长;
(四)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能够履行社团指导教师岗位职责且原则上能够完整履职一个聘期;
(五)思政指导教师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
(六)社团指导教师实行聘任制,每个聘期为1年,具体工作时间由校团委和社团指导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共同确定。原则上每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2个学生社团。
四、竞聘程序
(一)校团委核定社团指导教师需求,根据需求发布选聘信息;
(二)符合任职条件且有意应聘的人员,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申请表》(见附件2),于2021年10月22日17点前,纸质版递交至综合楼校团委256办公室,电子版文件统一命名为“社团指导教师+学院+姓名”发送至邮箱821022857@qq.com。
(三)校团委组织开展选聘工作,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进入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库,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上岗工作。
五、本通知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联系人:任凯利 028-66367981
附件3:西南交通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pdf
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