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体本科生、各本科生班级:
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关于推进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西南交通大学学生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拟召开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召开时间
2021年12月2日(星期四)
二、大会主要任务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团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第二十二次团代会、第三十次学生代表大会精神,认真总结学院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以来学生会的工作,明确今后一年我院学生会工作任务,选举产生第九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以及学生委员会委员,修订《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生会章程》,进一步推进学院学生会深化改革,确保学生会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和团委的具体指导下,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服务人才培养大局,明确职能定位,聚焦主责主业,立足于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引导广大同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大会代表资格条件及产生办法
(一)代表资格条件
1.全日制在籍在校本科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学习成绩优秀。
5.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二)代表名额、构成及产生程序
按照《实施方案》和《规则》要求:“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年级及主要团学组织”,“非校、院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0%”,学代会拟定代表总数为84人,共划分为4个代表团。各班级代表名额原则上根据班级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要覆盖各个年级,并根据公共管理学院学生特点,适当注意代表中女性代表、少数民族代表及其他方面代表的比例。
各班级按分配名额组织学生经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学院团委考察通过,学院党委审定,公示无异议后产生学代会代表。
四、学生委员会委员、主席团候选人资格条件及产生办法
根据《实施方案》,结合我院实际,在代表大会的基础上,成立学生委员会,作为学生会的日常执行机构,负责执行学代会重要决议和决定,发挥议事、决策、部署等作用,统筹规划学生会年度工作任务。
主席团是学生委员会的领导机构,主持学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一)学生委员会委员、主席团候选人资格条件
除了符合代表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性。政治面貌应当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家国情怀,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先进性。应具备较强的统筹协调能力、组织沟通能力,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原则上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3.群众性。应当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热爱学生会工作,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二)学生委员会名额、构成及产生程序
公共管理学院第九届学生委员会拟由7名委员构成,在广泛征求学院学生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由学院团组织提名,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团组织考察公示,学院党组织审核确定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进行等额选举。
(三)学生会主席团名额及产生程序
公共管理学院第九届学生会主席团拟由3人构成。
在广泛征求各团支部、院学生会意见的基础上,经个人自愿报名、组织推荐,学院团组织审查推荐,学院党组织考察同意,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考察公示,提交代表大会进行差额选举。学生会主席团成员3名,按照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20%,差额1名。
五、工作要求
(一)成立筹备工作组
为保障学院学代会各项筹备工作有序推进,成立学代会筹备工作组,在学院党委领导和校团委指导下进行,负责具体工作开展。构成如下(按姓氏笔画顺序):
组 长:李俞霆
副组长:王倚菲、汤承鑫、何建波
下设4个小组:秘书组、宣传工作组、资格审查组、会务和组织联络组。
(二)做好大会代表酝酿选举
各班级(团支部)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附件1),按照个人自愿报名、班级民主推荐后产生班级代表,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册》(附件2)、《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3),于11月22日中午12:00前将附件2和附件3电子版提交至筹备工作组邮箱2572503376@qq.com,纸质版提交以班级为单位交至学院辅导员办公室,学院团委公示无异议后产生大会代表。
(三)做好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酝酿提名
学院团委按照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程序,认真做好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酝酿提名工作,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第九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册》(附件4)、《西南交通大学第九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表》(附件5),于11月22日中午12:00前将附件4和附件5电子版提交至筹备工作组邮箱2572503376@qq.com,纸质版提交至学院学工组办公室,经考察公示,学院党组织审定后确定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联 系 人:薛婧 何建波
联系方式:87634345
通讯地址:西南交通大学九里校区0号楼学工组01213办公室
电子邮箱:2572503376@qq.com
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
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生会
2021年11月19日
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