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期特色社团培育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激发社团发展活力,发挥社团育人功能,推广社团品牌项目,繁荣交大校园文化,依照《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关于推进学生社团深化改革的实施方案》(西交党〔2020〕13号)《西南交通大学特色社团培育管理细则(试行)》(附件1)等有关规定,校团委决定面向全体在册学生社团实施特色社团培育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社团当前运营状况良好,发展前景广阔;
(2)社团主要负责人政治立场鲜明、学习成绩优秀、组织能力突出;
(3)社团在其相关领域有特长或突出成果,或其相关举措获得广泛认可;
(4)特色活动或项目每年至少实施一次。
(二)除基本条件外,申报特色培育的社团原则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社团注册成立两年及以上;
(2)社团星级在三星及以上;
(3)申报学年社团注册会员人数不少于50人;
(4)社团每学期内、外部活动分别不少于一项;
(5)社团外部特色活动或项目至少成功举办过一次。
二、培育目标
(一)解决实际问题。社团针对社团发展面临的困难与问题进行深入探索,激发社团发展活力,发挥社团育人功能,形成具有推广价值和示范意义的社团发展模式;
(二)凝练品牌项目。社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目标,创新工作思路,开展特色活动,凝练品牌项目,繁荣交大校园文化;
(三)形成特色成果。社团以工作实际为基础,探索特色机制,打造品牌项目,在评奖评优、竞赛评比、论文发表、科研立项、专著出版等方面取得成果突破;
(四)推广育人模式。社团的成果应具有可操作性、可复制性、可推广性,以新闻报道、讲座、研讨会、报告会等形式在全校、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介绍、推广。
三、周期与经费
特色社团培育周期为一年,凡确定进行特色培育的社团,校团委将给予不少于2000元/年的专项经费支持。特色社团培育周期满需重新申报。特色社团培育经费与社团其他活动经费不冲突。
四、考核与验收
校团委社团管理部指导社团联合会组织申报、立项、考核、验收等工作,对特色社团培育的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与管理。特色社团培育采用阶段性考核与建设周期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细则见附件1。
五、工作安排
请有意向申请的学生社团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特色社团培育申报书》(附件2)经社团指导教师签字、指导单位盖章后,于2021年11月8日前纸质版交至校团委社团管理部(综合楼256),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818275742@qq.com。
初审结果后续公布,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任老师 028-66367981
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特色社团培育管理细则(试行)》.docx
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
西南交通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2021年11月2日